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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文同志获评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
  发布时间:2021-11-04 14:31:47 打印 字号: | |

以人为本,将为人民服务贯穿审判工作始终。李正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拥护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一名员额法官,他深刻意识到国家赋予的这份司法权的重量,不论是在工作还是在生活中,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恪守清正廉洁的政治底线,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将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一件件铁案回应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嘤嘤期许。案件审理过程也是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过程。针对人民群众对案件的顾虑和不解,他细心引导、耐心解释,以案释法,在庭前做好群众的接待工作,庭后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将为人民服务融入自己的血脉中。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他主动请缨滨海新区法院第一批志愿者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41天,累计205小时左右。下沉社区期间,无一日请假脱岗,为全庭党员干警作出了榜样。在街道成立临时党支部后他以支部委员身份参与部署疫情防控建立党小组工作群,传达部署工作任务和要求,督导成员履职尽责、抓实抓细防疫举措,并结合自身审判工作特点,向居民和群众宣讲防疫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勇于担当,参与扫黑除恶审判工作业绩突出。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收官之年,李正文作为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团队的骨干成员,除完成自身承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外,还担任审判长参与审理了刘振刚等涉黑案、李辉等涉黑案、薛静等涉黑案。该3起案件是上级部门督办的重点涉黑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面对大量的案件事实、庞杂的证据以及多种庭审突发情况,他努力克服各种困难累计奋战二十余天,圆满完成院里交办的扫黑除恶审判任务。2014年至今,该同志共参与审理涉黑涉恶案件7件,其中主审涉黑案件1件,涉恶案件2件,涉黑保护伞案件1件;担任审判长参审涉黑案件3件,其中多起案件为辖区首例,为打击滨海新区涉黑涉恶犯罪势力创建平安滨海做出了贡献。其中2014年承办的牛英等10余人涉黑案件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区以来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他于庭前制作了近100页的阅卷笔录和庭审提纲,并且完成了160页10余万字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该案的审理和宣判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其2019年承办的白永刚等四人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是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辖区内首个平行进口车市场“套路卖车”恶势力团伙实施的敲诈勒索案件,该案的审结对于依法整肃平行进口车市场经营乱象,营造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突出贡献,其于2020年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先进工作者。

精研法律,做到审判、调研和教学兼顾。李正文从法官助理到助理审判员,从副庭长到庭长,始终奋战在审判一线,共计承办刑事案件1300余件,其中不乏大量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其参审“8.12”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系列专案并主审天津港原港口管理处处长冯刚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案。2019年在担任滨海新区法院功能区审判区刑一庭庭长期间,参与审理案件257件,其中承办案件150件,审结140余件。2020年在参与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作为庭里的业务骨干,承办案件112件,审结102件,其中普通程序案件70件,大量系疑难复杂或多被告人、多犯罪事实的案件。他高度重视司法研究工作,在繁忙的审判工作之余其通过撰写论文、案例的形式总结案件审理经验。截至目前,他有70余篇论文及案例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人民法院案例选》等省部级以上法学报刊上刊载,多篇裁判文书被评为天津法院系统优秀裁判文书,亦有多篇法学论文在全国法院和天津法院学术研讨会上获奖。他担任天津法院审判实务中心研究员、天津法院审判案例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法官学院天津分院首批教官以及中国法学会会员,并在国家法官学院天津分院多次为初任法官学员讲授刑事审判实务案例研究课程及《刑事个案全过程教学》课程,2020年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海警局做刑事审判实务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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