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2023)津0116刑更42号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1 15:58:09 打印 字号: | |

罪犯潘娟娟,女,1988年8月5日出生于湖北省孝感市,公民身份号码42092119880805266X,汉族,大专文化,无业,户籍地为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现住天津市滨海新区悦海花园9-407号。在矫正机关建议收监过程中,潘娟娟于2023年11月22日经公安机关鉴定再次怀孕,无法收监执行,本院再次决定对潘娟娟暂予监外执行。现将被告人潘娟娟的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如对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向本院反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1日

 

人:王法官

联系电话:022-25209587

 

附:潘娟娟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