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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津0116刑更43号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4 16:57:11 打印 字号: | |

罪犯罪犯彭亚利,女,1989年9月20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30425198909207527,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地及现住址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金滩镇金东村3组60号。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2311月30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判决生效后,罪犯彭亚利以其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经立案受理。现将罪犯彭亚利的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如对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向本院反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31214

人:周法官

联系电话:022-66869275

 

附:彭亚利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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