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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对校园欺凌说“不”
  发布时间:2024-02-02 08:59:23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1月31日,滨海新区法院妇联、少年法庭、法警队联合区妇联对一起学生欺凌刑事案件开展庭审观摩活动80名学生、老师及家长走进法院,“零距离”旁听案件审理,“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案件庭审正式开始。公诉机关指控,某职业学校学生靳某、李某某多次在实习单位宿舍中以扇耳光、辱骂、要求下跪等方式恐吓、侮辱同学丁某,并对上述过程拍摄视频在互联网小范围传播,靳某、李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紧凑有序学生、老师和家长们都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聚精会神地进行旁听庭审最后,法官对被告人靳某、李某某进行了法庭教育,揭示了欺凌行为的危害性,靳某、李某某均认罪悔罪,表示会改过自新。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李晓玲法官以“拒绝校园欺凌”为主题对学生们进行普法宣讲,围绕校园欺凌的含义、主要形式、可能涉及的法律后果、如何预防和抵制校园欺凌等内容,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交流,教育学生们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不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不做欺凌的实施者、不做冷眼的旁观者。此外,法官还通过介绍法袍、法槌、法徽等法庭陈设的象征意义,让学生们亲身感受到法庭的庄严和法律的神圣。

活动后,学生们纷纷表示,现场观看真实的案件审理非常震撼,触动很深,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和威严,经过这次活动,明白了学法守法懂法的重要性,知道了面对校园欺凌要善用法律武器,勇敢地向校园欺凌说“不”。

旁听的老师和家长也表示,“今天的庭审选用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案例教育孩子们,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对于提高学生辨别是非能力、强化遵纪守法意识有着重要意义,希望以后法院可以多组织这样的活动。”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下一步,区法院、区妇联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继续联合开展“庭审观摩”“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多元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围绕未成年人的法治需求精准普法,同时引导学生、家长、学校、社会各界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承担起预防和抵制校园欺凌的责任担当,为构建平安校园、守护未成年人成长贡献有力法治力量。

供稿:大沽法庭 李晓玲、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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