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年11月28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院长 韩津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二〇一〇年以来主要工作
2010年以来,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区法院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贴区委“打好攻坚战、当好排头兵”的决策部署,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建设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落实,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四年来(2009年12月至2013年10月,下同),区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20177件,诉讼标的总额156.7亿元。
一、坚持积极履职,全力助推新区开发开放
强化“发展第一要务、稳定第一责任、法治第一保障”的理念,把握需求,主动靠上,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强化民商审判,服务经济转型。围绕“十大战役”、“十项改革”等中心工作,以优质高效的审判工作,积极服务调结构、促转型、上水平,共审结民商事案件76826件。审结涉及产业转型升级、重大工程建设、企业破产重组等案件1077件,稳妥办理了涉中心商务区、滨海旅游区等区域开发的连环诉讼、征地拆迁案件,推动大项目好项目顺利实施。审结金融信贷、建筑施工、经贸物流、房地产买卖等合同纠纷案件12178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177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26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妥善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流转、农业生产经营等案件485件,服务城乡统筹发展。开展流动人口、融资租赁、私募基金、民间借贷、小微企业等专项调研,研究制定司法对策,组织访企业、解难题司法帮扶活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严惩各类犯罪,打造平安滨海。严格贯彻执行新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努力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民相统一,全力维护滨海新区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466件,判处罪犯11243人。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涉枪、涉爆、涉毒等专项审判活动,审结案件1103件,推进平安建设,其中办理了乔某等17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一批重大刑事案件。严厉打击盗窃、抢夺、诈骗、非法集资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案件2222件,保护群众财产安全。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审结案件127件,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刑率为12.7%,对5700名被告人依法减轻、从轻、免除处罚或宣告缓刑。建立健全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机制,依法宣告4名被告人无罪。
参与社会管理,共建法治新区。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大力促进依法行政。建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统一审理机制,共审结案件230件,其中判决维持、驳回诉讼请求等占40%,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无效等4.8%,撤诉、终结及作其他处理方式的占55.2%。完善行政争议协调机制,对民生类涉众、涉稳案件加强协调,审结房屋拆迁、土地征收、企业改制、劳动保障等行政案件133件,和解撤诉率为25.6%,办理非诉行政案件审查与执行3923件。加强涉诉信访工作,中政委交办的60件信访案件全部妥善化解。开展法官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四进”活动,举办法制讲座培训87次,宣传教育5100余人次。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推行社区矫正判前评估,建立未成年人审判社会调查制度,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的提升。
二、践行司法为民,着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努力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人及时实现权益。
深化诉讼服务,实现司法便民。以方便群众、保障诉权、减轻诉累为原则,抓好各项司法为民措施落实。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机关和各审判区普遍建成设施完善、功能完备的诉讼服务中心,面对面地为当事人提供立案审查、案件查询、信访接待、判后答疑、法律咨询等高效能诉讼服务,把分散在审判工作各部门的诉前、诉中和诉后事务,集中推向前台一站式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推出预约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坚持巡回审判、假日法庭,对案件就地调解、现场审理。关注弱势群体,开辟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诉讼绿色通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68.6万元。完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涉诉信访人救助制度,发放救助金157.9万元。
强化民生审判,保障群众权益。依法打击制假售假、电信诈骗、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社会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审结案件732件,增强群众安全感。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和劳动者等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育、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权属等案件25295件,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完善医疗纠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交通事故、家事纠纷等民生案件的专业审判组织,强化繁简分流、小额诉讼和速裁机制,提高群众诉讼维权效率。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4.9%,当庭裁判率为89%,速裁案件11961件。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切实加强“三调联动”、劳动争议“四方联动”等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诉前化解纠纷5495件,诉讼调解结案19975件,其中民事案件调撤率为67.4%。
完善执行机制,促进社会诚信。深化执行机构设置,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形成了“分权制约、统一协调、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实现了执行异议和评估拍卖的集中办理。积极争取支持,强化执行联动,金融机构、公安、工商、税务、国土等系统协助法院查控财产17484次。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引入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系统以及身份信息查询系统等“三个系统”,提高了执行信息查询和对被执行人查控的效率。加大执行威慑,加重失信成本,挤压讨债空间,追究刑事责任1人,司法拘留92人,限制出境16人。开展执行积案清理、执行信访治理、反规避执行、规范委托执行等专项活动,执结了涉乐业房地产系列诉讼、北塘百货腾迁等一批疑难案件,努力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四年来,区法院共执结案件33809件,执结标的53.3亿元,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分别较四年前提高了13个、9.3个百分点。
三、严格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围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两个相一致”加强内外部监督管理,努力实现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可感知的公平正义,守护公信力,传递正能量。
遵循司法规律,加强审判管理。深化审判组织设置,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探索案件分级管辖,坚持质效月析季评,形成了立审执分工明确、衔接顺畅的审判运行机制,构建了质量、效率、流程、评估、考核“五位一体”的审判管理格局。对裁判文书常规评查、改发案件重点评查、申诉信访案件专项评查,落实审判责任,防止和减少办案瑕疵,共评查案件21582件。建成法院局域网,建设科技法庭44个,依托信息技术基本实现从立案到审判、执行办案信息的同步上网和全程监控。强化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工作,清理一年以上未结案件125件,35件三年以上未结案件全部清理完毕。严格审限管理,严控办案节点,加强预警提示,促进审判提速,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99%,案件平均审理、执行天数分别下降至28.5天和23.2天。四年来,区法院以不足全市法院1/10的人力承办了总量近1/5的案件,且质效指标连年领先。
推进司法公开,树立司法公信。深入推进“阳光司法”,主动公开一切应当公开、能够公开的案件和信息,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首批司法公开示范单位。推行立案公开,将受案范围、诉讼费用标准、文书式样、审理流程、监督电话等通过公告牌、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推行审判公开,规范庭审用语、风险提示、权利释明,公开庭审、公开质证、公开宣判,使当事人有理讲在当庭,有证举在当庭,有意见辩在当庭。推行执行公开,公开选定中介机构,公开评估拍卖过程,让当事人见证案件执行过程,消除合理怀疑。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143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033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为90.3%,较四年前提高了27%。四年来,区法院先后59次邀请88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和社会群众旁听庭审。
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民主。坚持把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保障,严格落实接受监督的各项机制。主动报告重大工作,先后就民事案件调解、司法公开、执行等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健全代表委员联络机制,通过单独走访、电话沟通、寄送征求意见表等形式,联络人大代表、委员2005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座谈182人次,评查案件、监督执行、视察法院等28次,虚心接受批评和意见。办理代表委员议案、提案、建议和其他事项32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职责。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组织开放日活动、发放廉政监督卡等形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按照“当好司法服务保障排头兵”的标准要求,落实从严治院方针,高度重视、紧紧抓住自身建设这个根本,努力提升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的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法院正确方向。牢牢抓住思想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十八大精神、党的群众路线等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强化实现法治中国梦的大局意识、责任观念和奉献精神。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的思路,以创先争优为抓手大力加强组织建设,调整优化两级班子,严格落实组织制度,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疏导理顺干警情绪,确保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发挥,涌现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大港滨海法庭、全国模范法官包津燕、全市优秀法官张瑞泉等一批重大先进典型。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开展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培育干警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勇为的担当意识,“奋发奋斗奋进、创业创新创优”的法院精神不断深化。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确保审判高效运行。扎实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活动,不断提升干警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信息科技应用的能力本领。立足工作实际,深化教育培训方式,摸索了以会代训、案件会诊、交流研讨等有效机制,在全市法院率先创设了开放式、互动性的审委会大讲堂。注重实践培养,72名新进干警全部派到一线岗位锻炼,通过岗位交流、庭审观摩、案件评查、错案追究等形式,倒逼司法能力提升。四年来,举办各类讲座76次,培训干警4952人次,开展庭审观摩1002件次,干警轮岗交流179人次,45人被选为带教法官。加强理论研究,先后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调研课题17项,94篇论文及调研成果在省部级以上获奖,连续四年荣获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优秀组织奖。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确保工作创新发展。针对“一级法院、两层架构”的特殊体制,摸索建立“统一管理、分区落实”的工作机制,实现了院党组谋全局议大事和审判区灵活高效抓落实的有机统一,保证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研究制定审判管理、党务政务、组织人事、两级分工等规章制度,明确流程、要求、责任,把人、事、权、财、物的规范约束全部纳入制度化轨道。创新形成了案件会诊、专题探究、情况通报、警力调配等机制,加强了对审判区工作的监督指导,形成了上下联动、团结协作的工作合力。利用对口业务会议,探讨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常见问题和难点问题,在远洋城退房纠纷、缓刑及免于刑事处罚适用等方面统一认识,保证了新区范围内的执法办案尺度的统一。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住关键环节,着力关键部位,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注重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的作用,组织观看专题教育片、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进行任前谈话、廉洁司法宣誓等活动,增强教育的直观性、实效性,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道德底线。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审判权、执行权行使,对案件分配、审执时限、查封扣押、评估拍卖、财产分配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对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群众关注的廉洁问题,开展廉政隐患排查和审务督察,规范法官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往,对59名中层领导进行轮岗交流,落实法官任职回避制度,避免发生人情案、关系案。主动接受监督,聘请22名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基层群众担任执法监督员和廉政监督员。信访投诉率和违法违纪投诉率分别下降至0.12%和0.03%。
各位代表,四年来,伴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坚定步伐,区法院在改革调整中成长,在创新深化中完善,在攻坚克难中前行,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步,全面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审判质效、司法公开、调研学术、涉诉信访化解等工作走在全市乃至全国法院前列,29个集体、90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31个经验做法被最高法院、天津高院转发。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四年的历程,我们深深感到,要不断推进法院工作,必须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新区改革开放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必须坚持顺民意、保民生,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积极回应群众期待愿望; 必须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干警队伍,为法院工作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必须坚持求创新、谋发展,扎实推进理念思路、工作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全力实现高水平高层次的发展。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区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建设“平安滨海”、“法治滨海”、“美丽滨海”,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我们进一步提高认识,解决好思想和工作上不够适应的问题。二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司法办案中利益统筹的难度越来越大,干警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由于思想观念、社会文化的深刻变化,法官面临的司法环境日趋复杂,司法廉洁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随着滨海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办案数量大幅增加,年均增长17.1%,审判任务愈加繁重,法院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人员经费、基础设施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在各方的关心支持下,努力加以解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主要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设法治中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人民权益。当前,全区上下正在为加快开发开放、实现国家对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而努力奋斗。这既为区法院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也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决心,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推进“平安滨海”、“法治滨海”、“美丽滨海”建设为己任,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全面加强各项工作,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力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更加突出职能发挥。围绕新区加快构筑高端高质高新产业体系,稳妥处理经济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开放引发的纠纷。围绕统筹城乡发展,依法化解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矛盾。围绕文化强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维护文化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犯罪,环境污染犯罪,重大安全事故犯罪。适应新区行政体制改革要求,加强行政协调,妥善处理行政诉讼案件,确保依法行政有效推进。
二是在司法为民上更加突出以人为本。按照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要求,不断强化司法保障民生的意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妥善审理房地产、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消费等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进一步推进解决执行难、涉诉信访化解难等突出问题,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是在公正司法上更加突出公开透明。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严格依法办案,严守法治原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深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确保裁判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依托信息技术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各方面的司法公开,构建面向社会公众的司法公开信息平台,将信息平台建设作为服务社会、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在队伍建设上更加突出素质能力。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完善细化各项措施规定,努力形成改进司法作风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规划,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能力培育和职业保障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环境氛围,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深化廉洁司法防控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法院将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滨海新区加快开发开放、早日实现国家的功能定位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