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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2年工作报告
作者:韩津和  发布时间:2014-04-24 14:26:49 打印 字号: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12月8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院长  韩津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新区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区委“稳中求进、稳中求好、稳中求快”的部署要求,积极拓展司法服务方式,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审判质量、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取得新提升,审判职能作用得到新加强,服务滨海新区科学发展做出新贡献。1-11月(以下数据统计期间同),受理各类案件34486件,审(执)结30470件,诉讼标的总额47.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1.5%、14.5%、35.8%。 



一、坚持服务大局,全力保障新区开发开放 



牢牢把握主题主线主攻方向,积极履职,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服务滨海新区科学发展。 



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698件,同比上升16.7%,判处罪犯2570人。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绑架、涉枪涉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审结上述案件733件。加大对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此类案件69件,柏宝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被评为“2011-2012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开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9件。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382人,对情节轻微的376名初犯、偶犯和过失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74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两劳释放人员、缓刑假释人员的社区矫正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与区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范相关案件审理工作。 



努力服务经济发展。创新司法机制措施,推动“调惠上”活动深入开展,保障困难形势下新区经济的平稳增长。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9394件,同比上升19.7%。制定实施《支持保障金融创新专项活动方案》,审结涉私募股权、融资租赁、民间借贷、银行信托案件1066件,支持金融创新,防范金融风险。广泛开展服务走访活动,共走访企业194家、重点项目65个,召开座谈会98次,帮助解决问题155个。审结合同、经贸、物流、公司股权、建筑工程等案件12530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支持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3件,优化新区投资环境。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7件,服务创新城区建设。妥善处理破产、清算案件,引导落后产能退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做好宏观调控政策大背景下的纠纷化解工作,依法保障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组织外来人口司法需求、私募股权规范发展等重点课题调研,完善了司法应对措施。 



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既充分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又积极维护依法行政,保障法律实施和政令畅通,审结城建、交通、环保、治安等各类行政案件34件。加强和规范房屋征收等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与执行工作,办理此类案件1817件。创新推进依法行政的方式方法,同区人社局、建交局、工商局、综合执法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常态联系,组织召开联席会、研讨会、座谈会55次,举办专题法制讲座16次,通过《行政法制动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等载体,形成了司法与行政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良性互动局面,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应诉能力明显提升,行政诉讼案件大幅下降。加强行政案件的协调力度,首创“立案审查阶段适度超前介入”制度,行政案件的协调撤诉率为23.5%。 



二、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回应群众期待愿望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 



注重民生权益保障。按照“专门化法庭、类型化解决”的思路,建立完善小额债务、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专业审判组织。强化繁简分流和速裁机制,对民生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为百姓开辟诉讼维权“快速路”。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5.9%,当庭裁判率83.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3%,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6.8天,平均执行天数30.4天。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审结劳动争议案件716件。着力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审结医疗、住房、物业、供热、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民事案件3128件。依法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审结人身损害、宅基地纠纷、相邻关系、财产权属确认等案件1257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倡导公序良俗、促进家庭邻里和睦,审结婚姻、继承、抚养、赡养等案件2337件。 



强化涉诉信访工作。狠抓办案质量提升,加大释法说理、判后答疑和错案追究力度,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发生,信访投诉率0.2%。修订完善《涉诉信访工作规定》、《过激上访处置规定》、《涉诉信访案件评估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细化各级责任,明确操作规范。依托督办协调、工作例会、情况通报等载体,形成了信息共享、制度同建、工作联做的信访工作局面。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涉诉信访工作的“四个必须”、“五项制度”, 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督促考核等制度,充分运用教育、协调、救济等手段,着力在“事要解决、息诉罢访”上下功夫,中政委交办的18件信访案件全部化解,特别是李文茂、李耀兰等长期上访的骨头案得到妥善解决。自5月起,派出驻京接访工作组,并在全院开展了案件信访隐患大排查活动,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确保了十八大期间的信访稳定。 



完善司法便民机制。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为群众提供导诉、查询、答疑、调解等“一站式”、“全方位”服务。共接待来访20700余人次,法律咨询1630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4700余件,提供案件查询1600余人次,联系预约法官14300余人次,进行判后答疑8000余人次,发放诉讼指南26800余册。大力推广社区法庭、巡回法庭、假日法庭、旅游法庭和便民诉讼服务站等多种举措,深入基层就地办案,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负担,5个派出法庭审结案件7111件,占全院民商结案总数的36.7%。采取上门立案、预约开庭、减免诉讼费等便民措施,为老年人、残疾人维权提供方便。加大司法救助救济力度,为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75.7万元,为14名特困刑事被害人、执行申请人及涉诉信访人给予司法救助94.4万元,确保困难群众打的起官司、渡的过难关,切实感到人民司法的温暖。 



三、坚持公正司法,确保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创新管理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文明、公正、廉洁、高效。 



加大审判管理力度。细化各层级、各部门、各主体的管理职责,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全覆盖的审判管理格局。全面实施审判质效提升工程,建立质效周汇总、月分析、季讲评三项制度,利用庭审评查、案件评查和文书评查三个载体,强化繁简分流、专业审判、流程管控和网上结案四个重点,推动审判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5%以上,综合审判质效继续保持了在全市法院的排头兵优势,人均办案数、案件调撤率、发回重审改判率、实际执行率等18项指标位居全市前列。调整机关和审判区的收案范围,完善案件分级管辖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利用会议座谈、案件研讨、实地调研等形式,加强机关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保证了新区范围内司法尺度的统一。加大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力度,共清理一年半以上未结案件159件,清结率为83.1%,其中三年以上的清结率为93.8%。 



着力化解执行难题。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共执结各类案件7636件,执行标的额13.8亿元。修改《执行工作规定》、《执行人员考核办法》、《评估拍卖规定》等制度,完善审执分离、裁执分离、查执分离机制,变一人负责到底为分段实施,由机关统一行使评估、拍卖的对外委托权以及执行异议的审查权,强化执行工作的管理监督。完成评估、拍卖项目291件,划拨拍卖款和佣金7573.5万元,新区法院评估拍卖工作的经验做法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推进诚信执行,加重被执行人失信成本,挤压被执行人逃债空间,共查控银行账户14790件次、房地产2942件次、机动车辆2680件次,采取限制出境措施23件次,对21名拒不执行人司法拘留,规避执行现象明显减少,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大幅提升。通过建立台账、联动机制、领导包案等方式,排查化解涉执信访案件147件。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深化司法公开各项工作,让司法更加阳光透明,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重新任命52名人民陪审员,陪审员参加2066件案件审判,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提升至75%。试行每季向区人大和区政协报送拟公开审理的案件,以便代表委员参加旁听、进行监督。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和现场监督重大案件执行95件次,组织召开座谈会32次,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33次。定期联络代表委员,汇报工作、征求意见建议719人次。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案、建议、意见及关注案件26件。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聘请5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基层群众担任执法监督员和廉政监督员,加强对法院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的监督。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诉权,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8件。11月,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区法院成立以来的执行工作情况。 



四、坚持从严治院,不断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更加重视抓好思想政治、司法能力、纪律作风等固本强基的工作,为有效履行职能使命提供保障。 



突出素质能力建设。以法院文化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全国模范法官包津燕参加全市政法干警先进事迹宣讲活动,广大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执法理念得到强化,教育经验在全市法院系统转发推广,涌现出以“生命不止、战斗不息”的优秀法官张瑞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采取专题培训、系列讲座、远程教育、岗位练兵、经验交流、基层锻炼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司法政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共举办各类培训、讲座47期,培训1000余人次, 31名同志被选拔为“带教法官”。全面开展“打造示范庭、承办精品案、制作优秀文书”活动,组织庭审观摩评查160件次,评查案件4739件,评查裁判文书3665件,对发现的11类60个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加强调研、学术工作,46篇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获奖,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统一、监督与查处相结合,做到了有计划部署、有检查分析、有整改提高,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人民法院纪律处分条例》和《法官行为规范》等规定,设立专门纪检监察机构,在审判、执行等部门建立廉政监察制度,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四个一律”,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直接监督,从立案、审判、监督和执行等方面全面规范法官行为。加强对各审判区的审务督察、明察暗访,认真查找和纠正干警中存在的不公正、不廉洁、不文明、不规范等行为。狠抓监督制约,对遴选中介机构、招投标、干部晋升、招录公务员等重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权力干净运行。落实廉政隐患归零方案,实行任职回避、中层岗位交流23人次。年内,没有发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得到最高法院和市高院司法巡查工作组的高度肯定。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审判区公开招录干警39人,缓解案多人少压力,优化队伍年龄和知识结构。在区委、区人大和区政府的支持下,努力解决一线干警的职级偏低问题。对派出法庭建设实行政策倾斜,强化其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前沿阵地功能,民商案件调撤率同比提升8%。改造建设审判法庭、信访接待调解室,采购执法用车和安检、文印、警用器材等装备,服务保障审判中心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建成科技法庭20个,开发应用软件8个,实现了质效数据系统生成、裁判文书系统纠错、电子档案同步归档、电子印章网络应用,大大提升了审判管理、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综合效能。汉沽审判区被确定为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制定实施一批新的规章制度,加大值班、考勤、着装、庭审管理力度,办公办案秩序更加正规。 



各位代表,新区法院2012年全面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这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新区法院,向关心、支持、帮助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深深的谢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新区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有的法官办案方式陈旧,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强,个别案件质量效率不高,司法能力与社会需求、人民期待依然不相适应;二是随着案件大量增加,办案压力越来越大,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三是个别干警宗旨观念弱化,纪律作风松散,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依然艰巨;四是法院体制和工作机制尚不完善,信息化、“两庭”建设还需加强,制约性、瓶颈性问题依然没有根本解决。所有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努力加以解决。 



2013年,新区法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全力促进和谐稳定,为实现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在服务大局上着力。扎实开展司法帮扶活动,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公正高效地审理和执行好涉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各类案件,全力服务滨海新区“五个争创”。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促进平安滨海建设。妥善审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加大解决诉讼难、执行难工作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在审判质效上着力。以公正司法为追求,完善审判运行机制,加强审判工作的指导监督,统一裁判标准,规范司法行为。重点抓好审判监督管理,全面推进案件网上运行,深化司法公开各项举措,使流程管理、质效评估和案件评查在更高层次上展开,确保司法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强化监督意识,畅通人大政协、新闻舆论、社会监督渠道,健全接受监督机制,改进接受监督措施,完善内部纠错问责机制,确保司法公正。 



(三)在和谐司法上着力。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联动,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更多地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区综治、社会稳定排查预警、化解涉诉信访等维稳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深化诉讼服务、社区法庭、简易程序、巡回审判等便民工作体系,关心帮助老幼病残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完善司法救助体系,让人民群众共享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四)在自身建设上着力。以提升司法公信为重点,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和法院文化等各项建设,大力开展“素质大培训、业务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主题活动,抓好各项廉政制度的落实,不断提升公正廉洁高效司法的能力水平。继续深化“一级法院、两层架构”体系的探索研究,不断完善法院体制和工作机制。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科技强院工程,加强法院物质装备建设和经费保障的落实。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新区法院决心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准确把握形势,积极奋发有为,全面加强各项建设,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以更加严格公正文明的司法,以一流的业绩和形象,不辱使命,为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和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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