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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起诉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作者:张添一  发布时间:2014-04-24 15:18:10 打印 字号: | |

民事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起诉应当提交的诉讼材料:

    1、民事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案由。

    3)诉讼请求(分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4)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起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

    6)起诉人签名、日期。

    7)起诉状用A4型纸,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2、证据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证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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