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合同怎么签才合法又合理?”在新区法院组织的金融审判庭与企业座谈会上,企业代表们纷纷就融资租赁合同问题与法官们进行咨询交流。
“随着新区金融改革创新的加快推进,金融业态相关领域的纠纷明显增多,其中融资租赁合同问题比较突出。我们法官不仅关注个案的公正,而且深入了解案件背后的行业脉络,在司法实践中积极研究探索,提高办案能力。”金融审判庭副庭长安福超告诉记者。新区法院自2014年6月成立全市首家金融审判庭以来,审结相关案件1389件、标的金额超12亿元,其中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案件占全市此类案件的70%。金融审判庭的设立是新区法院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开发开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一个有力的注脚。
专业审判护航金融创新
某大宗商品交易所因国家政策调整,在期货交易中引发合同纠纷。新区法院在审理期间,法官多次远赴外省市企业所在地,考察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并走访天津金融服务中心、滨海金融服务局,了解企业的行业规则。经过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后,依法作出了判决,双方当事人都比较认可判决结果。金融审判庭庭长孙长华介绍“以保理类案件为例,全国20%-30%的保理类机构、企业注册在新区。这种新型金融业态刚刚兴起,机制尚不健全,尚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可以依据。我们法院在个案处理上慎之又慎,因为每个审理结果都可能对金融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随着新区先行先试的深入推进,一些疑难复杂和新类型的金融纠纷也不断涌现,特别是融资租赁、保理、私募投资基金、互联网金融、消费信贷等金融创新案件呈现出逐渐增多的趋势。新区法院适应新区改革发展形势,优化司法环境,成立专业金融审判庭,为金融创新提供更专业更便利的司法保障。组建之初,新区法院对近5年来辖区范围内的金融案件受理和审理情况开展了全面、细致的分类研判,特别是对融资租赁、保理等案件进行梳理总结,从而准确、全面掌握了新区金融案件整体情况和发展趋势。还走访了新区范围内40多家企业和市金融办、新区金融服务局、东疆保税港区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业态的现状、发展态势,详细沟通司法需求。另外,组织法官赴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等先进地区法院考察,学习借鉴司法保障金融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综合各方情况,新区法院明确了对涉及新区先行先试的行业,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既尊重行业惯例,又做到符合国际上的通用准则,同时也尊重监管部门意见的审理思路。
更新理念服务新区开发开放
去年12月初,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春香率有关业务庭庭长等一行,深入东疆保税港区调研问需。这样深入前沿调研,已成为法院工作中的常态。为服务保障新区深化改革发展,新区法院将矛盾纠纷预防处置的端口前移,延伸触角,深入一线,扎实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服务。多次深入东疆保税港区、滨海高新区等经济功能区及大型企业调研司法需求。新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新区开发开放大局,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为更好的服务保障天津自贸区建设,新区法院取得设立自贸区法庭的政策后,迅速反应,同步跟进,积极到东疆保税港区、中心商务区等地考察调研,形成《为中国(天津)自贸园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调研报告》,提出实行集约化审理等七方面25条服务举措。另外,筹划设立空港经济区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和中新生态城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围绕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的设立运行提供专业建议,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红利的有效释放。2014年,新区法院共审结商事案件8400余件,其中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44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审结涉中小微企业案件1100余件,助推其在增加就业、发展经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8件,促进国家创新城区试点建设。
创新审判机制提高诉讼效率
审理过程中,新区法院积极为案件当事方考虑,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形成了一些便于诉讼、快捷审理的措施办法。融资租赁案件的被告多分布在全国各地,考虑到金融案件的特殊性,采取以电话录音、多地址邮寄、电子邮件、同步公告送达等多样方式送达;并依据最高法院规定,对法院专递邮寄送达但当事人拒收的视为送达,案件审理周期大大缩短。创新标准化流程,优化审判的工作标准及流程衔接,各诉讼节点无缝衔接,诉讼过程高效运转。采取专中取专审理机制,有针对性地按照融资租赁及保理、银行借贷记票据、保险等大的类别相对固定审判人员,专案专门审、类案集中审,集中优势审判力量,提升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发挥审判人员金融专业背景优势,自主研发融资租赁案件配套的数额计算程序,快速、准确地计算复利等相关数值,攻克审理疑难,快速审理案件。建立金融专家陪审机制,选聘金融机构专业人员担任陪审员,并定期组织审判人员进行金融知识培训指导,发挥专家库、智囊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