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尾,滨海新区法院仅二十天就高效执结了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发还全部1100余万元的执行款项,确保广大农民工春节前拿到工资踏上返家的旅程。农历猴年腊月二十八,申请执行的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参与项目建设的广大农民工对法院的感谢信和锦旗寄达新区法院。
申请执行人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科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进入执行程序。鉴于执行数额大,2016年12月6日天津市二中院在依法受理后,指定由滨海新区法院执行。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得知被执行人正在向北京市三中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鉴于申请将案件中止执行,故该院暂缓立案。
2017年1月4日,被执行人申请被驳回后,该院第一时间启动了执行程序,向被执行人发放执行通知书,告知其应于10日内履行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自动履行。为尽快执结案件,1月16日工作日一早,承办的执行法官即对被执行人已保全的1000万财产实施扣划。同时,利用执行财产查询系统获悉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具备执行条件。尽管津城刚下完第一场小雪,天寒地冻,但是承办人员不畏严寒,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让农民工早日拿到工资,马不停蹄的赶赴财产所在银行,实施了扣划业务。当时已临近下班,承办法官不顾辛苦,将保全之外的财产,全部足额扣划到位,完全覆盖了被执行人欠付的工程款、违约金及延迟履行金。在依法按程序履行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后,1月24日,承办执行人员将所有执行款项发还,确保了广大农民工在春节前拿到血汗钱。
2016年以来,滨海新区法院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 工作开展,综合施策、持续发力,着力攻坚执行难问题,特别是加大涉民计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发挥能动性和主动性,千方百计想办法,敢于动真碰硬,切实维护生效裁判权威,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