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审管办主任李亮到滨海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8月21日下午,最高院审管办主任李亮,审管办副巡视员韩伟等一行三人到滨海新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实地视察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听取了滨海新区法院司法改革促进执法办案工作情况汇报。市高院审管办主任安文杰,滨海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金洪,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金彩等同志参加了调研座谈。
李亮主任高度肯定了滨海新区法院的相关工作,指出新区法院通过开展司法标准化、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促进执法办案等方面成效明显,司法改革的红利得到了看得见的释放。
李亮主任对执法办案工作提出四方面要求。
第一,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参与服务保障司法体制改革。当前,改革的四梁八柱基本搭就,改革的成效,要以切实提高案件质量、效率、效果来检验。一是在审判组织、法官办案团队等设立、组织形式等方面,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二是要注重运用好专业法官会议,发挥其作为审委会过滤机制、业务咨询机构、变压机构的作用;三是审判委员会作为最高审判组织,不仅要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讨法律适用问题,更应强化其把握整体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审判宏观指导的职能,有效发挥作用;四是要加强司法公开。当前,司法公开工作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在文书、庭审、流程公开方面要下大力去做,不断拓宽公开渠道,让公开覆盖到全部案件、每份文书,以效果为导向,回应公众关注的案件、案由和关键点,形成示范效应,倒逼法官由他律转为自律;五是要抓住用好干预办案登记机制。当前,不敢明目张胆干预案件的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下一步,要借助当地党委、政法委的力量,将这种有效手段用到位,改变以往不敢、不愿登记的情况,使法官真正解套。
第二,要坚定不移的将审判管理改革推向深入。一是要认识到在司法改革的新形势下,审判管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从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法律依据和院庭长一岗双责行使审判管理权的职责要求,与司法改革相配套的人员、资源、团队、救济尚未完全到位的现实情况,及当前队伍现状和持续增长的案件压力对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确保质量效率的迫切要求上看,必须强化审判管理。二是要明确审判管理的主体是审判委员会、院庭长、审管部门、业务单元、法官。三是审判管理要始终以质效作为最终、最重要的关注点。要管好态势,处理好方法和目的的关系,以审判态势分析研判,进一步推动审判运行良性发展,促进人员调度、案件管理、资源优化的科学决策,要管好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通过重大程序性事项、专项评查、长期未结案件、网上办案、司法公开等,加强对重大案件的管控。四是要通过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制度落实、强化信息系统、注意借力纪检监察部门、司法公开、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将宏观管理具体化,全方位倒逼法官素质的整体提升。
第三,要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必须科学研判当前审判执行工作态势,始终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实践证明,审管工作抓得紧的法院,执法办案效果就好。当前滨海法院收案数量持续增长,同时未结案件同比上升幅度较大,审判压力大,任务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办案节奏,通过推进会、督促会等形式,全力保障执法办案。
第四,加强新形势下审管队伍建设。始终关注审判管理队伍的稳定、发展,抓住综合审判管理工作属于业务工作的职能定位,切实在司法改革中,做好与执法办案有关的其他相关工作,铸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审判管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