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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风采--信彧
  发布时间:2017-09-04 12:21:06 打印 字号: | |

信彧同志事迹材料

 

信彧,女,19847月生,现任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审判管理委员会刑一庭法官。研究生学历,党员,2009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民庭和刑庭审判一线岗位。多年来,她扎实工作在一线,取得了优异的工作成绩。2013市荣获法院系统先进个人2016年度荣立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

2016年她全年收案121件,审结112件,存案9件,结案率93%,办案效率高、质量好。在刑事审判中注重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审查证据,确保程序与实体公正,定罪准确,量刑均衡,同时注重社会效果,使案件的处理结果合法、合情、合理。在诉讼程序中充分保障被告人的权利,保护被害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让被告人和被害人切身感受到公平公正。刑事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案件均能妥善处理,耐心调解,使被害人的心理得到安慰、经济得到补偿,被告人亦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对毒品案件、利用伪基站发送诈骗信息案件、抢劫、强奸等暴力案件,均严厉打击,维护了公平正义及社会秩序。

信彧同志积极贯彻落实量刑规范化和司法标准化等司法改革和配套措施,做到量刑均衡,宽严适度,审判流程规范。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三大平台公开的举措,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在天津高院关于扩大量刑规范化罪名和刑种的相关工作中,我院因在前期量刑规范化工作中成绩突出、工作基础好、案件类型具有代表性,被选为新增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和刑种的试点单位,本人作为的联络人,协助领导积极推动、落实该项工作。按高院部署的进度,先后完成了容留他人吸毒罪量刑指导意见的初稿、修改稿报高院审议,我本人还参加了新增八种罪名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的逐条讨论工作,并圆满完成了所有后期的试行、统计工作,对推动量刑规范化的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优异成绩,得到高院表彰,本人主审的被告人张艳诈骗一案的庭审荣获量刑规范化优秀庭审三等奖。

在“两学一做”党员教育活动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素质,强化了政治上的坚定性、敏锐性和可靠性。树立了强烈的组织纪律观念,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秉公用权、谨慎用权、廉洁用权,严守党纪国法,牢记并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拥护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对司法事业忠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讲政治,顾大局,敢于讲真话、敢于干实事,积极履职尽责,与领导同志们共同营造同舟共济、风清气正人和的良好氛围,坚决杜绝和抵制好人主义和圈子文化。

日常工作中她注重法学理论与审判实务相结合,刻苦学习专业知识,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确保权力和责任与自身的工作能力相匹配、相适应。认真研读最新的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虚心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善于运用大数据查找相关判例及裁判文书,通过横纵比较,使思路更加开阔,使每一个案件的判决结果都能够经得住推敲。本人还乐于研究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的利用伪基站犯罪是网络电信诈骗的一个分支,严重侵害了公民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性大。本人通过加强学习,并与公安、检察部门进行座谈,熟悉了该类型犯罪的特点、取证方法和定罪量刑等方面的知识,承办了本院全部该类型案件,严厉打击了犯罪,成果显著,目前该类犯罪在本辖区内基本消失。此外,本人于20169月在鄂尔多斯警察培训学校参加公安部“4·15专项机制”关于打击网络谣言犯罪的专项培训,对网络犯罪的前沿和特征有了新的认识,为今后处理网络新型犯罪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2016年是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本人作为一名年轻的助理审判员,积极响应司法改革,在员额工作中服从组织安排,配合组织工作,光荣地成为我院首批入额的法官,我深知任重而道远,必将再接再厉,严格要求自己,不负党和人民群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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