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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院对滨海新区法院进行司法标准化考评和司法体制改革督察
  发布时间:2017-10-20 15:15:23 打印 字号: | |

1019日下午,市高院执行局局长郝树龙率督察组一行四人来滨海新区法院,进行2017年度司法标准化考评和司法体制改革督察工作。滨海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金洪全程陪同,班子部分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考评督察。

座谈会上,考评督查组听取了滨海新区法院2017年司法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刘金洪院长着重介绍了滨海新区法院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形成“一体三性”工作体系,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的具体举措,并就滨海新区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尤其是法官入额、扁平化管理、院庭长办案、专业法官会议、法官绩效考核等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

考评督查组对滨海新区法院在司法标准化和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特别对运用考核推动司法标准化和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希望滨海新区法院今后继续坚持狠抓司法标准化,进一步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认真总结经验,结合自身特点,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

最后,郝树龙局长对第四季度的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集中精力抓好结案工作,综合部门做好服务保障;二是继续狠抓执行工作,把实际执结案件作为第一要务;三是做好信访矛盾调处和化解工作,要做到“真化解”,保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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