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海新区法院执行局应一起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申请,经承办人审查,向代理律师发出律师调查令,委托其前往市某银行代为调查该案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律师在拿到调查令后,迅速行动,及时将调查信息反馈,为案件的执行提供了强大助力。
自天津高院出台《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以来,滨海新区法院执行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规范管理,效果显著。至今,发出律师调查令十余份,涉及6起案件,协助单位包括工商局、房管局、银行、车管所等,及时准确地查明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信息,维护了申请人的权益,有力推进了案件的执行进程。
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实行,为执行工作增添了新的助力。近年来,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法院的执行中最困难的一关就是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调查令的使用,使律师介入到执行调查中来,对提高当事人应诉能力、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有着促进作用。有效借助律师队伍的法治力量,既充分发挥律师在执行案件办理中的作用,又能扩展财产调查的覆盖范围,更加高效快捷地查明财产信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近年来,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滨海新区法院上下同心,多措并举,积极适应执行新形势,律师调查令的签发,正是积极创新,提升执行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一大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滨海新区法院将凝聚全院之力,继续加大力度切实破解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认真落实好《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借助律师的法治力量,有效地推进执行案件的办理,为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