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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7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26 10:31:52 打印 字号: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112在滨海新区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院长  刘金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区人民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对党忠诚维护核心,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改革创新担当作为,为滨海新区加快推进开发开放、创建繁荣宜居智慧新城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3043件,审执结57367件,同比分别上升12.6%11.9%;法官人均结案274件,是2016年的2.3倍。

一、坚持服务大局,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牢记国家审判机关职责使命,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紧紧围绕滨海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好服务保障。

全力服务经济转型升级。落实区委“抓改革、敢担当、促发展”活动和“双万双服”工作要求,将新发展理念融入商事审判,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审结商事案件14059件,其中涉自贸区案件1462件,开展专题讲座、送法上门服务活动,对897家涉诉企业建立档案,健全问题分析研判反馈机制,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极大提升了自贸区软实力,得到市委区委主要领导肯定和驻区企业赞誉。审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金融案件1347件,服务金融创新发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73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支持开放发展。审结破产案件42件,推动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效办结涉西中环快速路、海河外滩改造案件52件,保障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积极支持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办结相关案件11件。

着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设立知识产权庭,配备政治业务双过硬人员,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九项措施,采取“三合一”模式,集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018件,其中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808件,侵害录音录像制作权纠纷100件,侵害商标权纠纷、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侵害企业名称权纠纷等110件,依法保护创新创业主体合法权益和创新秩序。主动深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企业等调研问需。举办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布典型案例,推动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审结刑事案件1921件,判处被告人2697人。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07件,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案件554件,保护公民财产安全,维护金融秩序。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3件,30人受到刑事处罚,警示公务人员必须廉洁用权、必须依法履职。规范信访秩序,对3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上访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持宽严相济、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刑事政策。加强未成年罪犯权益保护,依法封存35人犯罪档案,院机关刑一庭被推荐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积极推进刑事审判相关改革,通过刑事速裁程序结案327件,对符合条件、认罪认罚的464名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将量刑规范化的罪名由15个扩展至23,并将罚金、缓刑纳入量刑规范化。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立足审判机关特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法治滨海建设。认真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73件,办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8件。完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执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升至51.2%,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下降11%。加大诉讼案件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3410件。加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会同区司法局成立诉前调解委员会,诉前化解矛盾纠纷2804件,办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799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确保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时间节点安全稳定。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行政审判庭被评为新区“精准普法——法律进机关”品牌。

二、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认真做好司法为民各项工作,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必须打好打赢的法律仗民心仗政治仗,突出“一性两化”,加大攻坚力度,执结各类案件15731件,同比增长32.4%,执行到位金额47.1亿元,同比增长35.7%。开展执行专项活动,执结涉民生案件3576件到位8200余万元,同比增加10%,实际执结率同比提升9.5个百分点;清结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17件。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功能,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查询财产线索55581条,涉及金额10.9亿元,通过网络拍卖平台成功拍卖被执行人财产447396万元,最高溢价率达2.4倍。加强强制措施适用和失信惩戒,依法责令被执行人进行财产申报55011人次,限制高消费、限制离境475人次,拘传、罚款、司法拘留467人次,将2836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将5名涉嫌犯罪的失信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强化执行管理监督,不规范执行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加强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拍摄微电影,执行局长走进天津广播电台直播间,全社会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氛围进一步浓厚。

强化人权的司法保障。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严格落实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宣告4名被告人无罪。强化司法保障民生,对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相邻关系等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适用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审结相关案件1943件。加强老弱病残妇幼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审结婚姻家庭、抚养赡养、遗产继承等案件2858件。强化司法服务“三农”,审结涉农民权益保护、农村综合改革、农业生产发展等案件74件。畅通合法权益救济保障渠道,办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9件,依法对10件案件启动再审程序,办理申请国家赔偿案件1件,办理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执行异议之诉案件70件。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涉诉信访工作,落实首问负责制,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化解涉诉信访案件292件。

打造智能化便民诉服。积极推进诉服升级,建成智能化诉服大厅、诉服网站、12368诉服热线和移动终端“四位一体”的综合性诉服平台。诉服大厅新增当事人专用电脑、打印复印自助服务一体机,新添诉服二维码,不仅可以查询诉讼指南、文书样式、审执流程和审判人员等信息,还可以免费下载和打印相关资料。上线运行自主研发的智慧诉服微站及触屏APP,实现了现场立案、网上立案、扫码立案、跨域立案等多元化立案,群众打官司立案更加便捷高效。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直接登记立案率达99.9%。派出法庭发挥便利群众诉讼的作用,审结普通民事案件26636件,占民事结案总量的69.2%。完善繁简分流机制,让简单案件办理进入“快车道”,通过简易、速裁等快速程序结案30861件,占诉讼结案总量的七成以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缓减免诉讼费12.4万元,为43名特困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涉诉信访人申请救助。

三、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完善公平正义实现机制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认真解决制约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更好实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积极推进司法改革。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完成第二批法官入额工作,员额法官增至210名。组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审判团队57个和员额法官、书记员审判组102个,形成审判团队与传统模式并行办案机制。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强化对法官权力运行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定法官权力清单,出台《法官绩效考评办法》《员额法官履职管理办法》,定期晾晒成绩单。加强全员全过程监管,修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办法》,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完善审委会制度,坚持发改案件必查、一般案件抽查、文书庭审互查。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办结各类案件17385件,同比增加88.8%。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实现了办案全程的数字化管控,法律文书网上签发、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审委会工作数字化和审判辅助系统全面应用。

全力深化司法公开。扎实推进庭审活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公平正义可视可感受。加强审判流程公开,将立案、审理、执行等各阶段各环节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录入系统,当事人凭借密码可随时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加强裁判文书公开,严格落实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要求,在互联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44485份。加强庭审活动公开,坚持每庭必录,互联网直播开庭207件。加强执行信息公开,公开执行立案标准、启动程序特别是财产评估、款物分配和失信被执行人等信息,司法拍卖全部在网上进行。增强司法的人民性,将人民陪审员增至309人,扩大参审范围,参审案件7370件,陪审率99%

严格落实司法标准。认真抓好天津高院发布的四批26个司法标准化文件的贯彻实施,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文件52份,切实以量化的司法标准规范办案行为、提升案件质效、推进公正司法,有关经验被《中国审判》刊发。圆满完成天津高院赋予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标准》《股东知情权案件审理标准》等七项司法标准编制工作,解决了司法实务裁判尺度不统一的问题。利用审判流程标准强化案件全程管控,严格时间节点,确保立审执衔接顺畅,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缩短6.5天,清理一年以上未结案件328件。利用庭审质量、案件质量、文书质量等标准,强化审判质量管理,一审案件发改率降至1%,区人民法院被评为天津市法院系统司法标准化达标示范单位。

四、坚持全面从严,不断提升法院自身建设水平

围绕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保证。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及时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抓牢政治建院根本,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并落实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清单。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精心组织“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专家辅导、领导宣讲、培训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各类宣讲活动79场次,实现了人员培训全覆盖,用新时代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干警的“四个意识”和忠诚为民担当精神进一步强化。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彻底肃清黄兴国恶劣政治影响,整治好人主义和圈子文化,整治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以支部书记定期述职考核为抓手,促进基层党建责任制落实,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建设党员活动阵地,探索基层党建“五个对接”工作法,实现党建工作痕迹化管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加强。

提升干警综合能力。组织干警参加上级举办的政治轮训、业务集训378人次。及时学习党和国家新制定出台的重大政策,以及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提高准确理解适用的能力。以庭审观摩、司法公开、案件评查、绩效考核等方式,倒逼干警司法能力提升。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同国内外同行开展交流互动68次,汲取先进司法理念,学习成功经验。坚持新进院人员一律到立案信访窗口和审判执行一线锻炼,并实行一对一帮带制度,缩短岗位适应时间。院机关率先在全市法院探索民事案件专业化审判基础上的扁平化管理,既促进了人案相对均衡,又加强了专通并重审判人才的培养。着力打造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法官队伍的经验被最高法院转发。结合审判实践加强科研学术工作,完成省部级以上调研课题4个,12篇案例被天津高院、最高法院刊用,其中4篇案例入选天津法院参考案例或典型案例,20篇学术论文和裁判文书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其中《区域发展战略下的涉自贸区案件大数据分析》被最高法院评为优秀研究成果。

加强廉洁司法建设。认真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和标准》,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廉政工作,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纪检组工作汇报,把廉政工作贯穿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四个一”工作体系经验被市高院转发。加强廉洁司法集中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干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组织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观看警示教育录像,加强财务内控体系建设,抓好廉政谈话、巡谈、廉政监督等制度落实,特别是加强对审判执行、基建工程、评估拍卖、财产处置、管钱管物等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监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廉政工作就覆盖到哪里,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审务督查和廉政互查32次。对违规违纪行为不姑息零容忍,对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19人运用第一种形态作出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和诫勉处理。

区人民法院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依法履职、改进工作的重要保障。一年来,邀请区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执行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聘请50名区人大代表和50名区政协委员担任新一届执法监督员,组织庭审旁听和座谈交流6次。办理代表建议5件,办理检察建议15件,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35次。

各位代表,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区人民法院的工作同履行新时代使命、完成新时代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一些干警担当作为、创先争优的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不够;有的干警本领不强、能力不足,机械办案现象仍然存在;有的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自觉性不强,还存在懒作为慢作为现象;个别干警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还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案件数量持续攀升,人案矛盾更加突出;司法改革后,人财物管理模式还需完善;智慧法院建设与应用还需加强等。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积极主动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设想

2018年,区人民法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牢牢把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为加快创建繁荣宜居智慧新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三个着力”总要求为元为纲,把法院工作融入滨海新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强化审判职能,服务开发开放。依法严惩各类犯罪特别是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犯罪,为新区改革发展营造稳定社会环境。加强商事审判,特别是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和涉自贸区建设、涉京津冀协同发展、涉“一带一路”案件审判工作,为新区打造“三大经济”、实施“六大行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做好服务保障。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滨海建设。

三是强化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加强业教保医等涉民生案件审判,高质量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加强老幼病残妇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加强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加强司法标准化落实,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深化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强化司法改革,完善责任追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配合第三中级法院设立,理顺新区司法体制。完善审判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深化人员分类管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探索以集约化管理和社会化外包等模式处理辅助事务。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防冤假错案。

五是强化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四个意识”,突出抓好政治建设,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按照好干部标准和“八个本领”要求选人用人,提升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政治素养和司法专业能力。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司法廉洁公正。

各位代表,新时代需要新担当,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新的一年,区人民法院决心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为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滨海新区落地生根、加快创建繁荣宜居智慧新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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