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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法院互联网在线庭审系统正式上线试运行
  发布时间:2018-05-11 14:42:00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和全国法院第五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滨海新区法院搭建起全市第一家“互联网在线庭审系统”511日,滨海新区法院组织开展互联网在线庭审观摩活动,为互联网在线庭审系统正式上线试运行拉开帷幕。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勇、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于国强等领导同志到现场观摩并指导工作。天津电视台、法制日报、天津日报、每日新报、滨海电视台等近20家媒体到场。

近年来,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等政策的实施,自主创新已经成为滨海新区核心发展战略,特别是在互联网产业领域,创新活动日益活跃,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与此同时,涉互联网知识产权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尤其是在近两年新区法院受理的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激增,但大部分案件当事人并不在天津本地,参与诉讼往返津城耗时耗力。同时,案件数量的增长给司法审判工作也带来一定压力。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切实提升互联网时代司法工作水平,滨海新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践行司法为民的原则,经过充分调研论证,积极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以多媒体技术、通信技术、数字视频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为基础,搭建起该互联网在线庭审系统,为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打下良好基础。

通过该系统当事人可以进行网上立案、网上证据交换、网上庭前会议、网上开庭、网上调解,实现了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参与所有的案件审理程序。特别是在那些事实比较复杂、证据材料较多、当事人矛盾突出的案件中,因不受时地限制,法官可以充分运用该系统组织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和证据交换,减少了各方当事人的奔波之苦,也为当事人的有效沟通搭建起便捷顺畅的桥梁,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实现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化解矛盾、解决争议。

同时,滨海新区法院制定了相应的互联网在线庭审规则,对当事人进行全面细致的互联网在线庭审系统使用指引,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是否选择互联网在线庭审方式,在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效果的同时,也充分保障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庭审结束后,滨海新区法院组织召开关于互联网在线庭审系统试运行座谈会,相关部门就系统试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市高院副院长张勇在讲话中,对滨海新区法院勇于担当作为,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出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的新需求,大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表示充分肯定。并进一步指出,在改革过程中,既要破解难题,创新发展,更要遵循司法规律,保障司法权威,改革于法有据。希望新区法院认真总结经验,在“智慧法院”建设工作中,继续探索可操作、可复制的新举措、新方法,为全市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提供更多参考。

(知产庭 田瑞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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