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滨海新区法院执行局通过协调多方,拓宽思路,妥善处理了一起仓储合同纠纷案件。本案的申请执行人是捷成(中国)物流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是浙江波都贸易有限公司。我院2017年8月18日立案执行后,浙江波都贸易有限公司表示无力偿还债务,任由法院处置其存储在申请执行人仓库中的啤酒罐和啤酒桶。但在我院依法对啤酒残值予以评估准备拍卖时,却遇到了难题:这74万余听和360桶啤酒均已过期,如何防止这批过期啤酒流入市场,执行局做了深入细致的了解和分析后,制定了详细方案。
滨海新区法院院领导对此案高度关注,强调要集思广益,寻求更妥当周全的处置办法,绝不允许过期啤酒流入市场,危害群众健康。鉴于涉及多个部门,承办法官先后走访海关和食品检验检疫局了解类似案件处理方式。同时,实地考察啤酒罐仓储情况,寻求止损方法,并耐心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拍卖可能需要的时间和流拍风险。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和遵守司法程序的前提下,权衡各种方案后,执行局法官作出方案:由捷成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变卖啤酒残值,但执行局要审查买受人相关资质,并对啤酒从出库到销毁的处置过程全程跟踪监督。
在对买受人姜某的资质进行审查后,执行局承办法官邀请两名执法监督员,其中一名为人大代表,一名为政协委员,于3月1日到3月3日期间在啤酒处理现场,对啤酒从出库到处理销毁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记录。执行局路局长通过远程指挥系统进行了远程指导,强调过期啤酒绝不能流入市场。申请执行人对滨海新区法院的细致工作十分感谢。两位执法监督员也对滨海新区法院执行局严格依法、依程序执行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新区法院执行局的工作有效避免了过期啤酒流入市场,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风险,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结合。
韩小杰
201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