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统筹规划、合理部署,由两名执行人员在三日内赴湖北嘉鱼县、江西赣州市、杭州上城区开展三件案件的执行工作,执行地点包括被执行人生产车间、不动产登记中心、银行等多地点,执行标的高达4千多万元,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3月9日,申请执行人工银租赁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续封申请,执行团队在集约化办案模式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出行时间、路线,预定好车票,并对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做好工作预案。3月13日清晨5点由天津前往湖北嘉鱼县,依法续封设备并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整个执行过程。当晚,执行人员乘车中转两地到达江西赣州,执行局局长路磊利用执行单兵系统远程指挥对被执行人印刷设备进行查封。3月15日下午,执行干警赶赴杭州市上城区杭州房产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查封房产,在临近下班的时间工作人员帮助执行干警延时办理了查封手续。
三天时间碾转三地市,执行干警高效地完成执行工作,这得益于在攻克“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过程中执行局开展的集约化办案模式,在这一模式下,将网络查控系统与传统查控有效结合,通过事前统筹规划最大限度调配执行局一线办案力量,有规划地实施执行工作,提高执行质效,保证执行效果最大化。执行局将全力以赴,整体联动,不畏艰难险阻,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以积极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