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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消费出行难 被执行人忙还钱
  发布时间:2018-10-12 16:14:33 打印 字号: | |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年,为促使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滨海新区法院采取了限制被执行人消费、查封财产、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一系列措施,成效显著。近日,又有一名被执行人在被限制消费之后,联系执行法官主动要求还钱。

事情要从今年5月说起,在与申请执行人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执行人某有限公司负有向申请执行人某有限公司支付4万余元质保金的义务。但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却迟迟未支付该笔质保金。针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调整执行工作思路,多方寻找案件突破口,最终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谢某采取了限制消费的强制措施,以督促其尽快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

由于被执行人办公地址临时变更没有及时通知法院,导致未收到法院邮寄材料,自身也未关注此案件,因此对本案限制消费情况不了解。直到国庆节前夕,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谢某准备回家过节,在购票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其已被法院限制消费,无法购票。谢某这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主动与执行法官进行联系要求尽快还钱,希望在国庆节前能解除限制消费措施。

执行法官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同时是武清法院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同样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武清法院终结执行后虽然解除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限制消费,但是其账户还在冻结状态,只有解除武清法院对其账户冻结状态,新区法院才能扣划。经与武清法院承办法官联系后,武清法院利用执行系统发起委托,新区法院接受委托后于929日解除武清法院冻结状态,同时完成扣划,执行法官于930日解除其限制消费措施,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2018年已进入第四季度,法院各项工作尤其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正处在最后冲刺、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滨海新区法院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创新机制方法,以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锲而不舍、真刀真枪抓好落实,坚决攻克一切难关,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执行局 刘佳音、办公室 乔姗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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