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开展“严冬执行风暴行动”,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7月,崔某与傅某因股权纠纷诉讼到滨海新区法院,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由傅某偿还崔某三十余万元。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傅某并未履行义务,崔某于2018年10月2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向傅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申报财产。鉴于被执行人傅某一直未报告财产,也未履行义务,于是执行人员查封了被执行人傅某名下车辆,将其传唤到法院进行释法明理,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但效果甚微。12月21日,承办法官又传唤傅某到法院,强调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后果,但傅某仍坚持查封的车辆不是自己的,不配合执行工作。最终,法院对傅某依法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被拘留后,傅某才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严重性,遂主动联系并委托家人将欠款如数偿还申请执行人。鉴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有诚意悔过的态度,滨海新区法院提前解除了司法拘留。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滨海新区法院将继续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通过征信系统、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等措施,全力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敦促被执行人尽快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诚信与公平正义,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执行局 韩小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