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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之外共执行 兄弟互助暖人心——记昭觉县法院协助执结建筑设备租赁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9-02-03 13:09:45 打印 字号: | |

    128日,滨海新区法院执行案款系统内,多了一笔备注为“昭觉县法院”的款项,共计937000元,据了解,这是天津某吊装工程公司申请执行的建筑设备租赁纠纷一案的全部案款。“案子总算圆满结了!”负责此案的赵荣停法官拍手称快。

结果虽圆满,但这起案件的执行过程却并不顺利。

由于被执行人石家庄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设备租赁费93万元及违约金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天津某吊装工程有限公司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经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及多方现场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任何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证券,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一筹莫展之际,赵法官向申请执行人了解到,被执行人在四川省昭觉县法院有一诉讼案子,第三人四川某公司欠付被执行人95万余元,现已调解结案。赵法官当即决定立即赶赴四川省昭觉县人民法院,到现场核实情况!经昭觉县法院配合调查,得知该院确有第三人四川省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欠付被执行人95万余元一案,但尚未到付款期限。在昭觉县法院处获取到该第三人地址及联系方式后,赵法官一行决定立即前往第三人公司,先行冻结该笔债权。事与愿违,到达后才发现该公司已于两周前搬离,去向不明!赵法官几次三番电话联系第三人代理人,对方均以在滨海新区法院没有纠纷为由不配合本案的执行,拒不告知公司所在地。赵法官苦口婆心释法讲理,并告知其拒不协助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第三人同意在付款期限届满前,将该笔钱直接汇入昭觉县法院。案件可算是有了进展!赵法官一行再次赶赴昭觉县法院,共同协商扣留该笔款项的事宜,并留下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几天后,昭觉县法院承办法官与滨海新区法院赵法官取得联系,称第三人已提前将案款打入法院账户,马上将上述款项转入滨海新区法院账户,这才有了本文开场一幕。这次协助执行只是每天都在上演的兄弟法院互相协助执行的一例,全国法院执行是一家,滨海新区法院将一如既往与全国执行同仁互帮互助,进一步打造全国协作的执行大格局,为“基本解决执行难”作出更大的贡献。

(执行局 赵荣停、李营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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