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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法院在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成果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
  发布时间:2019-08-14 15:30:43 打印 字号: | |

近期,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管理理论专业委员会2019年年会暨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成果交流会在辽宁省大连市召开,滨海新区法院作为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受邀参加。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金洪作了题为《探索“四个转型”,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的典型发言。全国仅两家基层法院代表发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憬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近年来,滨海新区法院在最高院、市高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构建现代审判管理体系,在机制建设、质量效率、审判监督、智慧管理上加速转型,推进执法办案向高质量发展。滨海新区法院连续三年全国基层法院收案排名前十三,连续三年结案率90%以上,2016年结案率在全国4万件以上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一。2018年,被评为首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

一是建立司法权责新标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治理”转型。紧紧扭住司法责任制牛鼻子,完善审判权配置,确保执法办案责任落实。依照司法标准化要求完善《审判权力清单》,明晰各类主体权限;依案件类型确定院庭长权力负面清单,释放活力。制定《员额法官办案标准》,建立审判团队办案与传统模式办案并行机制;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强化审判团队自我负责,优化生力。制定《院庭长办案实施标准》,发挥司法改革的示范作用、审判专业的引领作用、执法办案的指导作用,示范助力。二是完善执法办案新标准,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型。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完善审判质效分析研判机制、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精品审判示范养成机制、法官业绩评价机制、裁量尺度统一机制等五项机制,促进精细化管理。2018年以来,57项创新性司法经验和调研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或被刊载,荣获全国法院学术组织银奖、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三是创新审判监督新标准,由“结果管理”向“全程管理”转型。探索新形势下监督管理新标准,落实职责监管全覆盖、突出重点监督全留痕、依托标准监控全流程、深化公开监督全方位四项措施,确保执法办案监督全流程、全留痕、全覆盖。四是推进现代诉服新标准,由“传统管理”向“智慧服务”转型。以推进诉讼服务机制现代化为抓手,努力把党的优良传统和新技术新手段结合起来,通过科技引领搭建智慧诉服新平台、载体创新完善多元化解新机制、品牌打造提升现代诉服新成效等构建便民利民诉讼服务新机制。

(审管办 侯华北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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