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风采
绽放在扫黑除恶一线的铿锵玫瑰——记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云洁
  发布时间:2019-04-30 16:35:16 打印 字号: | |

李云洁,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二十多年,审理过许多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所办理案件无一错案,真正做到了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因过硬的业务能力和突出的审判业绩,李云洁多次获得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优秀审判长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等,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

在扫黑除恶工作一线,李云洁更是坚守初心使命,奋力担当作为,绽放着自己的别样风采。

2018年5月,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被告人陈明、王强等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非法制造爆炸物一案。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滨海新区首起涉黑案件,也是全市首起海上犯案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各界高度关注。

李云洁深知,案子办得如何,关乎个人事小,重要的是将会直接影响司法形象和社会安宁。因此,李云洁以前所未有的高标准要求自己和办案团队,以最强的专注力和最大的工作热情投入这一案件的办理之中,集中精力阅卷,制作阅卷笔记,从中抽丝剥茧,向检察机关提出多项需要补充调取的证据材料。审理过程中坚持合议原则,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进行全面梳理研究。为完成一次高效、优质的庭审,李云洁带领办案团队制定了详实的《庭审工作方案》,围绕庭前准备、庭审流程、庭审记录、证据展示、庭审保障等方面内容,将工作内容、岗位责任、时间节点等内容逐项规范和细化。为确保庭审有序可控,提升庭审质效,李云洁提出了“大庭前会议、小庭审”的审理模式,意在充分发挥庭前会议功能,将证据展示、听取意见等程序放在庭前会议中进行,总结和归纳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将大部分问题放在开庭前解决,正式的法庭庭审仅围绕争议焦点进行。

最终,李云洁带领办案团队,用坚实的工作作风、扎实的审判能力、持之以恒的敬业精神和优秀的人格魅力,惩治了黑恶势力犯罪,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忠诚的答卷。2019年1月15日,新区法院依法对该案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陈明、王强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及二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戚志勇、丁爱成、沈春阳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十三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被告人贾军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宣判后,有力展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显著战果、维护了法律尊严、稳定了社会人心、坚决惩治了黑恶犯罪,收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和教育效果。

通讯员 李晓玲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