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成立于2010年1月,坐落于改革开放创新的前沿——滨海新区。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4日挂牌成立,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履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设立案庭、刑一庭、民一庭、行政庭、执行局等15个内设机构,派出东疆保税港区融资租赁中心法庭、天津港中心法庭、泰达金融中心法庭等16个法庭。全院共有正式在编干警603名,其中员额法官272名。
近年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使命。
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5.66万件,年均结案超过8.26万件,圆满完成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全面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为滨海新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自贸区改革创新、为民司法服务等方面效果突出,贡献了多项全国全市首创性成果、打造了多个司法服务品牌,涌现出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司法宣传等全国先进集体和个人。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抓实“公正与效率”,倾力打造最优司法为民环境和最优法治营商环境,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大局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推进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美丽“滨城”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