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将服务保障新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新时代人民法院一项重要任务。去年底,以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挂牌为契机,成立了生态城环境资源中心法庭,使新区的环境资源审判步入专业化轨道,提出以绿色发展理念高标准建设好环境资源法庭。
为此,院领导多次深入到中新天津生态城,就法庭的功能定位、受案范围、法庭选址等问题与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研究商讨或实地调研走访。3月9日,张长山等院领导与中新天津生态城主要负责人达成共识,将法庭办公场所设立在生态城内,坚持绿色生态环保的司法理念,为生态城建设成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生态城市提供司法保障。3月18日,张长山等院领导再次深入到生态城动漫产业园、第二社区服务中心、瑞龙社区服务中心,就法庭选址和设立生态城社区远程调解室进行调研。院领导指出,高标准建设生态城环境资源中心法庭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发挥审判职能,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具体体现。要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配齐配强审判人员,把环境资源审判打造成自贸区法院一张靓丽的名片。院领导要求,生态城环境资源中心法庭要主动服务对接生态城战略定位和社会发展,积极探索审判工作为生态城建成国际合作示范区、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智慧城市示范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新方法新路径。充分运用生态城 “生态+智慧”的发展战略,提升审判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建设好社区远程调解室,以现代化手段助力化解矛盾纠纷。院领导强调,要时刻牢记天津自贸区法院和环境资源法庭肩负着为司法改革先行先试的使命,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创造出更多自贸区法院和环境资源审判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滨海新区、天津自贸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院领导马越、孙长华,生态城环境资源中心法庭、行政装备管理室负责人分别参加上述调研。
(办公室 郭玉鑫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