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海中心法庭通过短信沟通等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涉聋哑人案件。
该案两名被告吴某和张某原系夫妻关系,因感情不和于2009年经滨海新区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套房屋归女儿张某某所有。女儿成年后,其母要求张某将房屋过户到女儿名下,却遭张某拒绝。4月2日,女儿张某某将父母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李辰受理案件后,发现被告张某系先天聋哑人,这无疑给案件送达、询问、开庭等正常程序开展带来了难度。由于张某无法接听电话,还在社区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李法官结束一天的执勤后,按原告提供的地址上门找张某沟通,却发现张某并不在该处居住。他又发送了多条手机短信,才收到了张某的回复。
通过短信沟通交流,李辰了解到张某并非真的不想把房子过户给女儿,只是考虑到自己是聋哑人,且已经再婚,担心过户后自己无处居住,希望女儿能赡养照顾自己,百年后再将房屋过户到女儿名下。
经过与张某短信沟通50余条、与吴某、原告分别电话通话近2个小时,综合双方争议焦点各自做工作,张某表示同意将房屋50%的产权过户给女儿,待自己过世后再将剩余的50%产权过户,希望张某某能够赡养照顾自己。双方最终达成调解。
4月13日,李辰法官在保障各方当事人身体健康情况下,将原、被告分别接到法庭,为当事人制作调解协议和调解书。当事人当庭签署。
(滨海中心法庭 侯晶晶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