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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贸区法院东疆法庭召开“融资租赁审判实务调研暨要素式审判课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0-05-13 16:55:40 打印 字号: | |

5月11日下午,三中院副院长吴立群、民二庭庭长张云玲带领金融合议庭一行到东疆融资租赁中心法庭调研指导工作,并召开“融资租赁审判实务调研暨要素式审判课题研讨会”,就融资租赁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适用、裁判尺度、刑民交叉等问题和要素式审判模式进行研讨。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长山,副院长孙长华,东疆法庭负责人张俊者及部分干警参加座谈。

会上,法庭负责人张俊者对东疆法庭融资租赁审判情况进行了汇报,详细介绍了疫情期间法庭受理案件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一是案件聚集效应日益明显;二是案件数量激增快;三是案件风险大,部分涉及刑民交叉问题;四是案件疑难增,涉交易所案件出现回流;五是裁判尺度统一难。面对融资租赁案件激增态势,东疆法庭立足于天津融资租赁创新示范区的目标定位,着力提升“四项能力”,为高质量建设天津自贸区提供更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强化金融商事审判理念,提高法律适用能力;二是聚焦融资租赁专业化审判,提升精准保障能力;三是积极回应行业发展需求,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供给能力;四是建设具有融资租赁行业特色的法庭,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吴立群院长对东疆法庭积极规引行业健康发展,助力新区金融产业创新给予了高度肯定,对要素式审判方式表示认可。针对融资租赁案件审理中的新业务模式、新类型纠纷、执法不统一等问题,其指出上下级法院要积极加强沟通,群策群力,主动为自贸区高质量建设贡献司法智慧。

张长山院长表示,新区法院管辖范围极大,以专业化促一体化,建设融资租赁专业化法庭,对于引导融资租赁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大意义。积极探索类案要素式审判方式,精准对接自贸区市场主体司法需求,有利于减缓案多人少的矛盾,不断提升审判质效,服务和保障新区金融创新和发展。

(东疆保税港区融资租赁中心法庭 彭昕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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