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最高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和市高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确保完成“六清”行动目标任务,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5月13日上午,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郝树龙带队深入滨海新区法院督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市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戚忠东,刑庭庭长张劲姿,执行局局长马晓瀛,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长山和有关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参加督办会。
郝树龙院长指出,新区法院党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度重视,部署科学,勇于担当作为,针对“六清行动”做了充分的准备,并对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继续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六清行动”的政治意义和必要性、紧迫性,新区法院处在机构改革起步阶段,扫黑除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在好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细化,坚决完成“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工作目标,以优异的成绩体现新区法院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建设水平。二是要注重提高审判质效。在审理涉黑恶案件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办案、认真研判,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紧盯审判和执行两个重点,紧盯庭审关键。三是要继续加强“保护伞”排查和“黑财见底”工作。发现“关系网”“保护伞”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明确涉黑恶财产权属,加大执行力度,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四是要继续加强协调联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配合,注重请示汇报,对重大敏感问题及节点工作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
张长山院长表示,新区法院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深化认识,强化使命担当和斗争精神,将完成“案件清结、黑财见底”工作目标作为新区法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新区法院虽然受理涉黑恶案件体量大,任务艰巨,但有决心有信心坚决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出成绩、出亮点、出精品。
(刑二庭 李贤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