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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破产审理解民忧,营商环境再助力
  发布时间:2021-04-23 18:40:03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高质高效的裁判,帮助我们清除了僵尸企业,让破产企业有序退出市场,解决了困扰我们多年的难题。本来以为要一年多才能解决的问题,法官三个月就帮我们解决了,真的特别感谢。近日,一破产企业的主管单位代表在海新区法院民四庭施丹法官送锦旗时如是说。

据了解,天津电子公司系上个世纪90年代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企业以开发、生产、销售小型灯具及其它照明产品等开展业务,因订单短缺2001年被迫停业,职工纷纷离职,企业无任何财产,亦无实际经营场所。2017年因未进行年检,被吊销了营业执照。2019年在审理该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发现具备破产条件遂转入破产程序。

经调查,法官了解该企业的中方股东早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外方股东已失联多年,帮助 “僵尸企业”尽快出清,确保市场秩序、活力,法官秉承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原则,简化审理程序,将审理期限缩短至三个月,帮助企业破解难题

针对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长的难题,近年来,滨海新区法院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无职工债权、债权人数较少、企业财产情况清晰等案件,在充分保障各破产参与主体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加快审理进度,简化审理流程,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市场清退、激活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的作用,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高效、便捷、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民四庭 施丹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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