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海新区法院李合权、苗颉、王猛执行团队前往北京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被查封的三辆车,充分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立案执行后法院依法进行“四查”,发现被执行人除名下车辆外,未有其它可供执行财产。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定位到被执行人名下车辆,执行团队精细谋划、制定方案并迅速行动,奔赴北京。上午10:30到达北京市朝阳区,先后在两个小区发现被查封的两辆车。两辆车长期停放在小区,但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提前联系好了叉车和拖车公司,在14:00左右,两辆汽车及时得到控制。
随后,执行团队趁热打铁立刻赶赴下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车辆已被开走,法官根据线索迅速追赶、逐区排除,最终精准定位,19:00左右将第三辆车控制。法官在向被执行人出示证件及法律文书后,耐心释法说理,告知其该车已被法院依法查封及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主动配合完成了车辆扣押工作。
22:00左右,执行团队成功完成全部三辆车的扣押,并连夜将涉案车辆拖运至法院,此时已到次日凌晨2点多。下一步,涉案的三辆汽车将依法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匆匆一天,从天津到北京,再从北京回到天津,执行团队克服疲劳、连续作战,圆满完成本次异地扣车任务,这是执行团队坚持和配合的结果,是践行司法为民的真实写照。
(执行局 王晨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