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法院执行局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模式,让执行工作有速度、有力度、有温度。
一、提速解冻,服务企业
申请人某融资租赁公司与被申请人某物流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申请人应被申请人要求向其租赁车辆,并回租给被申请人占有使用。后被申请人逾期支付租金,欠付金额10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被执行人向承办法官反映,账户被冻结可能对公司近期的招投标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目前正在积极筹措执行款项,希望法院协调双方尽快化解纠纷,帮助其恢复信用。承办法官深入做双方当事人工作,达成一致后指导被执行人线上缴纳了执行费,在接到解冻申请的第一时间予以办理,4天时间案件即执行完毕。
二、以物抵债,力促履行
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某环保科技公司在诉讼阶段申请保全,法院依法查封了被告名下集装箱吊车一台以及叉车一台。因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考虑到该吊车为瑞典进口,保全阶段尚处于海关监管期内,执行法官及时联系海关,核实监管已经解除后,快速启动处置程序,依法对上述财产组织了评估拍卖,集装箱吊车成交,申请执行人成功拿到150余万元的工程款。因集装箱吊车由被执行人保管,为尽快让从外地赶来的买受人权益得到保障,执行法官带着法警组织被执行人和买受人进行了现场交付。叉车两次拍卖均流拍,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同意以二拍保留价以物抵债,成功变现。
三、因案施策,彰显温度
被执行人张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受疫情影响承办法官难以到看守所会见张某本人,就通过审判法官从卷宗中查到张某配偶的联系方式。在电话中,承办法官告知张某若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将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措施不仅对被执行人自身产生影响,也会给子女教育、就业等方面带来不利。张某配偶表示,其儿子为未成年人,不希望失信措施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请求不要将张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我们会尽全力筹款代缴罚金。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困难以及被执行人配偶积极代为履行的意愿,承办法官适当把握执行尺度,给予一定的宽限期,让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均得到依法保障,有温度的执行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
(执行局 郝珊珊、陈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