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午,天津市贸促会、天津自贸法院、自贸区创新发展局共同签订《合作备忘录》,标志着天津自贸区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京津冀一体化进程,加速构建全领域全链条“调、裁、审”一体化法治平台,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取得新进展。
滨海新区区委常委、副区长、自贸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自贸区创新发展局局长尹晓峰,天津市贸促会党组书记、会长姜德志,天津市贸促会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戴胜国,滨海新区(自贸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越,自贸区创新发展局副局长曹正清出席签约仪式。
尹晓峰代表天津自贸区对三方签订合作协议表示祝贺。他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自贸试验区作为我国全方位开放的试验田,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三方在支持保障自贸区法律服务业发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本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三方优势互补、信息共享、互利共赢的开始,希望三方进一步深化资源利用、业务整合、全流程服务等全方位的合作交流,夯实合作基础,努力构建合作发展的新平台、新机制,共同为优化天津自贸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贡献力量。
姜德志代表市贸促会致辞,他表示,《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进一步落实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天津发展、服务企业需求的务实之举,是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进程中,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是持续推动天津市“十四五”规划落实,着力打造“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各方将共同致力于提升自贸区法治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和保障。
马越代表滨海新区(自贸区)法院向大家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他表示,各方将以此合作作为新的起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聚集仲裁、调解法律服务资源,共话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之策,使法治成为营商环境最硬内核。共商自贸区开放融合发展之路,助推天津真正成为国际国内资源要素汇集的关键节点和配置枢纽。共谋法治核心竞争力提升之要,共同打造全链条专业化国际商事司法服务,助力天津自贸抢抓法治发展新机遇,成为吸附国内国际商事主体的法治优选地。
签约仪式上,天津市贸促会、天津自贸法院、自贸区创新发展局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今后,三方将通过对接合作,充分发挥天津自贸法院审判职能、市贸促会专业调解以及自贸区创新发展局政策创新优势,共建共享天津自贸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努力探索与天津自贸开发开放相适应的国际化现代化法治保障路径,服务保障天津自贸区高质量发展。
(民四庭 马思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