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高院相关文件精神,完善滨海新区市场化法治化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近日,滨海新区法院民四庭与天津破产法庭就新形势下加强协作开展座谈,进一步履行好办理破产职责,深化办理破产营商环境四方联动优势,营造规范有序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市场化退出机制,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加速形成天津法院特色破产审判工作机制。
根据市高院印发的《关于调整部分破产案件管辖的通知》精神,明确将滨海新区辖区内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衍生诉讼案件交由新区法院管辖。滨海新区市场主体多,破产案件数量体量大,大案要案影响范围广,法院面临管辖调整带来的新挑战。天津破产法庭长期集中审理破产案件专业化程度高,审判成果丰硕。今后,双方将通力合作,共谋发展,互相借力,合作共赢,共同为滨海新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使命召唤,力学笃行。滨海新区法院破产审判瞄定滨海新区创新立区、改革活区、开放兴区、环境优区,加快建设美丽“滨城”的目标,将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提升专业审判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民四庭 杨西虎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