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滨海新区法院(天津自贸法院)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活动,现陆续推出干警们的学习心得。
泰达金融中心法庭 石鑫润:
以法治共建绿色金融生态
一是以法治塑理念。在审判中要树立金融审判理念,从金融与法律两个维度把握案件,更考虑宏观调控和社会整体利益,着力在保护各类金融主体合法权益之间寻求平衡。同时,把追求卓越、锻造精品作为办案主要导向。在审理跨境金融纠纷案件中,合理采纳国际市场交易规则和惯例,对具有规则创设性、典型示范性、行为指导性案件,及时总结提炼裁判规则,充分发挥金融审判的功能溢出效应和价值带动效应,促进行业规范形成,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以法治促共治。随着金融纠纷日趋复杂和多元化,金融治理必然要求社会各级主体的积极参与。金融治理格局发生由分而治之到协同共治的转变。金融审判需要发挥承上启下、联合各方的“枢纽”作用,司法职能也要做以下延伸:一、与金融监管机构探索建立金融法治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流金融态势、金融政策、金融风险等问题;二、与行政监管机构协作,实现各自数据系统的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反馈、预警金融风险;三、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金融专家智库,吸收金融专家参加庭审;四、协同金融机构对于贷款存在逾期的客户,提前介入,通过电话、短信、邮寄、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向当事人说明逾期偿还的不利后果,减少金融诉讼案件的产生。
三是以法治提效率。金融审判需要商业式的便捷和快速。当前送达难是制约金融审判效率的一大障碍,目前仅有个别银行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电子送达条款,严重影响了审判效率、耗费了司法资源。督促各金融机构实施电子送达前端确认,在借款合同中优化电子送达条款将会极大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审判周期、节约司法资源。此外,要积极利用互联网办案模式,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智慧审判为当事人开辟高速的“绿色通道”,为司法提速。
四是以法治防风险。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金融审判要建立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的金融风险化解机制,在金融审判信息大数据系统中,加强对金融案件的审判管理和分析研判,实际监控各种金融案件的主体、数量、标的、类型等指标的动态变化,定期对重大敏感金融案件进行排查,加强对金融案件风险评估,同时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行业协会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与金融机构开展金融风险调研。
五是以法治赢民心。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作为一名法官,要用法治思维和仁爱之心体察到每一个当事人的司法诉求。泰达金融法庭将融合司法为民宗旨与金融为民理念,开启便民暖心诉讼模式,对群众的呼声耐心倾听、一听即办、一办到底,让每一个当事人都感受到司法温暖。同时延伸线上开庭的时间和维度,对于无法在工作时间线上开庭的当事人,尝试提供线上午间法庭、夜间法庭、假日法庭,将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到金融司法的全流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