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当事人诉讼服务体验,便利当事人立案,滨海新区法院积极推进网上执行立案,提升立案效率。
但也有当事人发出疑惑,为什么我的执行立案申请总是审核不通过?法官让提交的材料我怎么看不懂?下面就让审核法官就网上执行立案常见的问题进行解答和提示。
情形一:
群众
法官,为什么我的网上执行立案申请提交后没有法官联系我,也没有收到信息?
法官
法官审核完毕后系统会向当事人发送审核意见,快查查手机历史短信和立案平台,就知道审核结果啦。
法官解疑
根据法律规定,网上立案的审查期是7个工作日,审核完后,审核意见会通过短信和平台信息的形式向当事人发送,请当事人及时查看手机短信或者立案平台上案件的立案进度,以防遗漏审核信息。另外,部分当事人对网上立案平台操作不熟悉,建议在立案后及时查看立案平台案件列表,只有显示“待审核”状态的立案信息才属于成功提交。
情形二:
群众
法官法官,审核短信提示我提供《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助退费、发还账户信息表》是什么东西?从来没听说过呀。
法官
没听说不要紧,今天法官就跟你仔细说道一下,保证让你看明白!这两个表格都是执行立案和办理过程中必需的材料,后边我们附了模板和详细的填写说明,回家下载下来照着填写就可以了。
法官解疑
《送达地址确认书》是执行立案必须的材料,指当事人就自己实际联系方式进行确认,后续法官发送法律文书均以确认书中联系方式为准。具体格式当事人可参照下图,文章末尾也会提供我院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以及填写说明的下载链接供大家参考。
《自助退费、发还账户信息表》则是当事人通过对个人收款账户信息进行确认,在执行案款到账后,法官即可将案款自动汇入当事人账户,无需当事人再跑一趟。具体填写格式请参照下图或我院官网链接
http://bhxq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9/id/5468517.shtml
《自助退费、发还账户信息表》《送达地址确认书》填写说明
(点击查看大图)
情形三:
群众
审核意见回复“请明确利息(违约金、罚金……)计算金额,并载明计算明细”是什么意思?
法官
这个就需要咱们当事人把利息算一个明确的金额,这样执行法官才好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去进行后续的执行程序。
法官解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0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需要在申请执行书中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以及明确的执行标的,以便明确执行机关执行的范围。所以需要当事人在执行申请书中为执行法官提供一个明确的执行金额。
判决书中经常会判决被告承担支付利息(罚金、罚息)等金额浮动的金钱项目的情形,若当事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这部分金钱债务,请将利息按照判决规定的利率暂计算至申请执行之日,并将利息金额和计算明细明确写到申请执行书中,以方便执行法官开展账户查控等后续工作。
情形四:
群众
法官,审核意见回复“若申请执行迟延履行利息,请明确金额,并载明计算明细”是什么意思?
法官
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利息一直是困扰咱们当事人的热点问题,不少当事人被这个迟延履行利息搅的晕头转向,今天咱们就好好掰扯一下这个“迟延履行利息”!
法官解疑
迟延履行利息规定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是以额外罚金形式对被执行人逾期履行行为的惩罚性措施。实践当中当事人对该项规定误解较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及立法精神,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计算因素释义如下:
1、计算基数。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基础为判决确定的当事人欠款本金。要求当事人欠款必须是确定的金额。浮动判项金额或者其他总金额不能确定的判项是不能计算迟延履行利息的,比如利息、罚息、浮动计算的违约金等欠款项目。
2、计算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的计算利率为固定利率,为日万分之1.75,与LPR利率、约定借款利率等无关。“加倍”的含义是指加倍部分的迟延履行利息,与一般债务利息相对,并非利率乘二的意思。
3、计算期限。计算期限从被执行人履行期届满开始计算。履行期计算方式为:判决生效日期+判决规定的义务人的履行期。
情形五:
群众
法官,申请执行抚养费案件中,审核意见回复“请以被抚养人名义申请执行”是什么意思?
法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抚养费案件申请执行的,不论原民事案件是否以被扶养人名义起诉的,都应当以被抚养人名义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书应当以被抚养人作为申请执行人,若被抚养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应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执行案件。
情形六:
群众
法官,审核短信回复判决书还没过履行期/未生效是怎么回事,我都收到判决好长时间了,还不能申请执行么?
法官
这位当事人不要着急。从判决到执行是既需要一定时间等待判决书生效,也需要给义务人留出履行判决义务的时间,所以判决不生效或者没过履行期是不能申请执行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当事人耐心再等等,按照审核短信提示的日期申请执行。
法官解疑
申请执行的前提是判决书生效且超过判决约定的履行期义务人仍未完全履行,也就是说申请执行的期限由“生效期”+“履行期”组成,只有两个期限都超过,且义务人仍未履行或完全履行判决义务,权利人才可申请执行。
民事判决书生效期的确定由判决书送达时间和上诉期组成。由于文书向不同当事人送达所需时间不同,上诉期的起算以各方当事人实际收到文书时间为准。只有各方当事人都收到判决书,且各自都超过15天上诉期没有上诉,涉案判决书才算正式生效。部分判决书需要公告送达,就需要公告期满后才可计算上诉期。当然,民事调解书等收到即生效的法律文书收到即告生效。
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期依照判决内容为准,从判决最终生效之日起算。只有义务人到期仍不履行判决义务,才可申请执行。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民事判决书/调解书规定义务人分期承担法律责任,若无特殊说明,只有到期部分债务才可申请执行,未到期部分债务不能申请执行。
情形七:
群众
法官,我的申请被退回了,给我回复该事项不属于网上立案审核事项是什么意思。
法官
网上立案虽然方便,但也不是所有类型的案件都可以网上立案。不能网上立案的,根据审核短信提示去线下立案就可以啦。
法官解疑
目前我院网上立案仅包括首次执行案件和民事一审案件立案。其他类型的立案仍需从线下申请。
常见需要线下立案的执行类案件包括以下几种:
1、恢复申请执行。恢复执行案件请联系原执行案件的承办法官,向法官提交恢复执行申请。
2、保全立案。保全案件立案请向民事审判部门提出申请。
3、执行异议。执行异议请至我院执行事务中心现场申请。
4、劳动仲裁之外的仲裁案件。被执行人在本院辖区的非劳动仲裁案件请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情形八:
群众
法官,我是当事人的代理人,为什么我的执行立案申请没有通过?
法官
您好,您跟当事人是什么关系?
群众
我是当事人的好朋友,我们关系铁的很。
法官
这种情况好朋友是没法代理的,只有当事人委托的律师、近亲属、社区或者工作单位开具推荐的人才可以代理案件。
法官解疑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代理人只能由近亲属、律师以及与当事人属同一社区或工作单位且获得社区、单位推荐的人担任。
代理人代理申请执行立案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代理人与当事人的身份证,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基础关系证明。
基础关系证明按照代理人类别不同而不同:1、近亲属担任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2、律师担任代理人的,应当提供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的律师事务所证明或函件以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3、社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担任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社区或者工作单位开具的推荐信。
情形九:
群众
法官,我刚拿到劳动仲裁书,仲裁委让我过来申请执行,但审核法官刚才给我回复让我提供的送达回证是什么材料?
法官
送达回证是指能够证明相关法律文书什么时间送达当事人的证明材料,比如邮单记录,当事人的签收材料都可作为送达回证。送达回证是审核法官确定裁决书是否生效的关键材料,所以不要耽搁,抓紧联系劳动仲裁委员会索要吧!
法官解疑
劳动仲裁裁决书作为其他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同样需要在裁决书生效后才能申请执行。由于法官无法查看劳动仲裁案件的原始案件信息,故申请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书的,需要当事人提供该劳动仲裁书向各方当事人的送达回证,以便审核法官判断劳动仲裁书是否过了履行期和上诉期。所以劳动者申请执行前最好提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索要仲裁裁决书向用人单位一方的送达回证,以便立案审核法官更好确定仲裁书生效时间,提高立案效率。
以下是我院执行立案常用文件模板及填写说明,抓紧收藏下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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