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双碳”战略需求,推动“双碳”战略与司法工作结合,近日,天津高院和天津自贸法院生态城环资法庭前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开展座谈交流。
交易所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碳汇资源开发现状,并围绕交易产品类型、项目开发流程、认购碳汇手续进行细致讲解。干警们认真询问了通过判决认购碳汇开展替代性修复的实操可行性,与交易所工作人员围绕现实案例,对“碳汇+司法”模式的构建与衔接开展深入交流。干警们一致表示,实现“双碳”目标,推动绿色发展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碳汇+司法”模式是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的一次有益探索,通过认购碳汇开展替代性修复体现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后双方就碳汇认购主体、确权、担保、捐赠、执行等问题进行交流探讨。
下一步,生态城环资法庭将继续立足绿色司法理念,在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机制方面“投石问路”,以期准确把握碳排放权、碳汇、碳衍生品等涉碳权益的法律属性,积极探索“生态司法+碳汇补偿”新格局,为实现多方共治、提高“两山”含金量提供司法智慧与助力。
(生态城环资法庭 刘思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