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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津0116刑更4号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02 19:51:02 打印 字号: | |

罪犯王田田,女,19971122日出生于山东省汶上县,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户籍地山东省汶上县次丘镇枣杭村1281号,现住址山东省汶上县东和园东区40号楼三单元401室。因犯诈骗罪,2022622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决生效后,罪犯王田田以其正处于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经立案受理。现将罪犯王田田的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如对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向本院反馈。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022-65270975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2112

王田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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