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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津0116刑更6号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21 16:46:19 打印 字号: | |

罪犯胡红燕,女,1984年4月24日出生于天津市武清区,公民身份号码120222198404243125,汉族,初中文化,无业,现住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颐滨花园4-1-701。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2022年10月12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三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胡红燕以其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经立案受理。现将罪犯胡红燕的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如对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向本院反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1日

联 系 人:王法官

联系电话:022-65270981

 

附:胡红燕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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