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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津0116刑更14号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06 09:04:18 打印 字号: | |

(2023)津0116刑更14号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被告人田来玖,男,1977年9月9日出生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公民身份号码12010819770909301X,汉族,大专文化,无业,户籍地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海丰路汉郡豪庭3-1-1003号,现住天津市滨海新新区汉沽街学仕府花园4-2402号。 本案审理期间,经天津市公安医院鉴定,被告人田来玖的病情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本院决定对被告人田来玖暂予监外执行。现将被告人田来玖的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向社会公示。本院已经立案受理,现将被告人田来玖的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如对该被告人暂予监外执行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向本院反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3年4月6日

人:王法官

联系电话:022-65270981

 

附:田来玖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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