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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执行频出花招,强制执行完成交付
  发布时间:2023-07-01 20:40:35 打印 字号: | |

“法官,案外人又提新要求了,法院到场帮助我们接收设备”,买受人一通电话拨打给执行法官。

近期,滨海新区法院成功处置了某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中查封的一批设备,买受人在接收设备时却遇到了案外人的百般刁难。经查,该批设备系公安机关在2018年查封,其中部分设备存放地是被执行人从村委会承租,后被执行人无力缴纳租金,村委会于2021年将该片土地出租给案外人。现案外人称因设备的存在影响了他们对土地的使用,索要3万元占地费。

了解到情况,承办法官刘鹏程立刻前往案外人处协调,案外人表示买受人要接收设备,法院从拍卖款里为其保留3万元占地费,或者向村委会出具协助执行文书要求其免除部分租金。承办法官明确告知其设备拍卖款需优先退赔被害人,其诉求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行主张,扣留买受人设备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且涉嫌妨碍执行。

眼看索取无望,案外人又生他念,称买受人接收设备必须要提供安全作业保证承诺书和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当买受人提供后,案外人又称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他们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才可进场接收设备

鉴于案外人为己之利无理刁难阻碍执行的行为损害了司法权威,李金一带领的专案团队迅速反应,联合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强制进场接收设备,向案外人释法明理并对其阻碍执行的行为予以训诫,二十余名执行干警顶着烈日,调三台大型吊机,持续奋战十余个小时,成功将龙门吊等大型设备安全交付到买受人手中。

法官提醒:当遇到纠纷时,应当通过正当程序进行解决,不能私自扣留已经查封的涉案财物,更不能阻扰法院的执行工作,只有通过合法途径才能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执行局 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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