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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津0116刑更29号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7 09:50:35 打印 字号: | |

(2023)津0116刑更29号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罪犯周福芝,女,1963年1月1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20107196301113020,汉族,高中文化,天津矢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退休职工,原上海越禹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员,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新开里38栋402号。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23年6月29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现罪犯周福芝以其患有右肺恶性肿瘤脑转移等严重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经立案受理。现将罪犯周福芝的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如对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向本院反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3年7月17日


联 系 人:王法官

联系电话:022-65153318

 

附:周福芝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

 

 
责任编辑: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