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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津0116刑更30号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26 16:30:14 打印 字号: | |


(2023)津0116刑更30号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赵雪健,男,1971年3月1日出生,高中文化,无职业,户籍地天津市南开区服装街正直胡同6号,现住址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后堡村快乐老家小区3号楼4门101室。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23年7月6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决生效后,罪犯赵雪健以其患有严重疾病,且家中有患病父母需照顾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经立案受理。现将罪犯赵雪健的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如对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向本院反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6日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方式: 022-65270975


附:赵雪健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