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大女儿离婚时为争抚养权没让男方支付抚养费,男方没尽到父亲的责任。现在我不单要照顾大女儿的孩子,还有二女儿的孩子和自己的小儿子要养。养孩子花销大,就靠我每个月那点退休金,负担太重。”
妈妈:“我现在又有了自己的新家庭,还要忙工作,没有时间和经济能力照看孩子。”
爸爸:“我恨我前妻,就是要通过申请探视的方式折腾她们一家。”
孩子:“姥姥你还爱不爱我……”
探望权是当事人实现亲情的一种方式。探望权案件往往涉及较为复杂的家事关系,故执行中不仅要强调力度、速度,更要注重温度,从多角度分析问题,找到恰当方式,既要注重父母对子女探望的情感需要,也要充分考量未成年人的情感利益和身心健康。
张女士和王先生于2017年结婚,同年生育一子元宝。后二人感情破裂,于2022年经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中双方达成协议,孩子由张女士抚养,抚养费由其个人负担。王先生享有探望权,每月探望两次,张女士负有协助义务(具体探望方式由双方协商)。后因双方无法就探视时间、地点达成一致意见,王先生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人员查阅卷宗后分别与孩子父母进行了电话沟通,双方互相埋怨,矛盾较深。
为最大限度促进和谐、缓解矛盾,执行人员通过区妇联邀请了心理咨询师,利用心理疏导、心理咨询等方式帮助当事人消解不良情绪,修复情感创伤。同时联系当地居委会邀请社区网格员担任探视见证人,利用网格员熟悉人情社情和子女养育、教育相关政策的优势,对当事人进行劝导调解。
为减少陌生环境带给孩子的抵触情绪,给探视营造温馨舒适的环境,执行人员决定将探视地点选定为孩子生活的姥姥家中。执行人员抽丝剥茧理顺法律关系,一方面向孩子父亲释法析理,孩子的抚养人有权在法定情形发生的情况下要求增加抚养费。另一方面耐心劝说其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都是不可或缺的,不光在物质上进行付出,更要在精神上更多体现对孩子的关爱,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因孩子母亲并未到场,执行人员在心理咨询师的配合下通过电话联系了孩子母亲,询问其工作及家庭状况,告知抚养孩子是法律义务,不能把孩子扔给老人就不管不顾,更不能因为大人的矛盾,影响孩子的成长。
经过耐心的沟通,双方情绪慢慢缓和了下来。王先生表示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经济上进行支援,并且加强和孩子母亲及姥姥的沟通。张女士和姥姥也表示更关心关爱孩子的成长,在不影响孩子生活和学习的情况下孩子父亲可以随时探视。至此,本案成功执结。
滨海新区法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将依法实质性化解纠纷作为目标,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加强部门联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对家庭教育指导形成合力,助力家事案件解决。滨海新区法院将按照“滨海新区妇女和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着力提升家事案件的执行专业化多元化水平,全力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的调处和风险隐患防控工作,为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促进“案结事了家和”。
来源:执行局 陈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