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自贸区法院知产庭法官受邀参加京津冀三地法院知识产权法官会议,主题为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确定网站经营者相关法律问题。京津冀三地高级人民法院及部分基层法院的法官代表出席会议,围绕相关问题充分研讨论证,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争议焦点方面进行全面分析。院闫涛法官以“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中ICP备案的证据效力及网站责任主体认定”为题作主旨发言,围绕ICP备案问题诉讼案件情况、各方观点、ICP备案的具体特征、ICP备案信息是否具有直接推定责任主体的公示公信力、被告反证责任证明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论述。
在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背景下,召开跨地区知识产权法官会议,是落实京津冀三地高院签署《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的切实举措,有利于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研判,总结审判经验,汇集区域内理论研究成果和司法实务经验,为法官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和类案提供参考,有效统一类案裁判尺度,切实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力度。
天津自贸区法院将按照三地高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的要求,细化落实方案,汇集、整合优质司法资源,充分挖掘、利用司法数据共享优势,提升协同保护能力,以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协作,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来源:北塘中关村法庭 白海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