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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贸法院组织环境刑事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发布时间:2023-09-01 22:19:48 打印 字号: | |

8月30日上午,天津自贸法院公开审理三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总队指挥室法制科、安防支队刑侦大队及大神堂、中心渔港、滨海旅游区、东沽、东海路、高沙岭、马棚口等7家派出所20余名公安干警旁听庭审。

案件均为被告人驾驶船舶于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进行非法捕捞,捕捞的水产品数量较大,情节严重。鉴于三起案件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具有坦白情节,法官最终判处三案被告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适用缓刑。

司法的核心是审判,审判的核心在于庭审。庭审观摩的主要目的在于满足知情、加强参与、进行制约,旁听人员能够了解并监督审判权运作过程、拓宽意见表达渠道,同时也能达到有效的法治宣传效果。旁听庭审的公安干警严格遵守庭审秩序。庭审结束后,公安干警与法官就程序、量刑、共犯、赃物处置等问题从法律及法理层面上进行深入探讨。

海洋生态的稳定性关乎美丽中国建设及人类社会长远发展。自贸法院将继续加强环境刑事案件办理司法效能,增强环境司法公开度与权威性,积极邀请职能部门旁听案件庭审,有利于强化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法治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来源生态城环资法庭 刘思佳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