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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津0116刑更32号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4 17:04:46 打印 字号: | |

罪犯汤国财,男,1968年2月16日出生,小学文化,无职业,户籍地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乌兰哈达乡双山堡村,现住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胡家园街红光家园3栋2602号。因犯盗窃罪,2023年8月23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汤国财以其患有多种严重疾病,需长期接受治疗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经立案受理。现将罪犯汤国财的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如对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向本院反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3年914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方式: 022-65270975

 

附:汤国财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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