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海新区法院收到天津市高级法院协助台湾地区送达文书函,随函转来台湾新竹地方法院所附需要送达的司法文书。
收到函件后,国际商事审判庭迅速成立专门送达小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海峡两岸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的规定》、《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等相关规定开展送达。送达小组成员经过多方查找,找到被送达人的办公地点,被送达人的法定代表人是外籍人士,无法使用中文交流。送达干警经过与其员工确认信息无误后,向员工说明了协助台湾地区送达司法文书的来意,员工向公司负责人转达后,公司负责人对于签收文书不配合,送达干警通过员工向公司负责人详细解释后,公司负责人授权员工签收了送达回证。至此,本次涉台司法互助案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完成送达任务,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通过司法互助送达文书,是两岸法院司法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的保障,是有效保障和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增进两岸人民福祉的具体体现。此次涉台司法协助送达,是国际商事审判庭严格贯彻落实涉台司法互助相关规定,服务保障区际司法协助事务,推动两岸司法合作与交流的具体实践;也是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在司法领域的一次积极探索和经验积累。
以法为媒、立足实务、厚植共识。今后,国际商事审判庭将继续做好涉台司法工作,持续推进落实司法惠台措施,进一步提升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水平,为推进两岸融合发展、增进台湾同胞福祉尽责担当,作出更大贡献!
供稿:民四庭 商龙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