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滨海新区法院少年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涉未成年人家庭暴力案件。新区妇联、团区委组织各街镇近百名妇联干部、团干部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王某某(系未成年人)与其父亲、父亲的女友张某共同居住期间,张某多次对王某某实施脚踩腹部的故意伤害行为,造成王某某重伤。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依次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法官对被告人张某进行了法庭教育,训诫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利影响。张某当庭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对家庭暴力是每个家庭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未成人人健康成长的坚强基础。此次典型案件的观摩,旨在对加强未成人保护、反对家庭暴力形成法律震慑、提高社会共识。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对庭审给予了高度评价。
近年来,滨海新区法院高度重视未成人保护工作,与区妇联、团区委联合构建未成年人立体保护机制,发挥群团组织优势,联动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品牌,将法律赋予温度,让家庭暴力无处遁形,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供稿:大沽法庭 李晓玲、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