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第二届京津冀自贸试验区联席会议在河北雄安新区举行。会上,京津冀三地共同签署《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行动方案》,发布“1+5+18”系列协同创新成果,以务实举措推进京津冀三地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
其中,天津自贸法院申报的案例《以审判现代化服务京津冀高质量发展》作为天津自贸区的协同创新成果入选18个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协同制度创新案例,也是创新成果中唯一司法领域的协同创新案例。案例涉及全链条现代化金融审判体系构建、推动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司法联动、完善港口经济专门化审判体系、企业信用保全白名单机制、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等主要做法。展示了天津自贸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新服务保障模式,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京津冀自贸区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担当。
今后,天津自贸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在京津冀自贸区司法协同联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上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保障。
供稿:民四庭 阎一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