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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津0116刑更3号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04 09:23:39 打印 字号: | |

罪犯赵毅19805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20109198005055518,汉族,高中文化,无职业,户籍地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怡然小区四里15号楼1门502号。因犯诈骗罪,20241月18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判决生效后,罪犯赵毅以其患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经立案受理。现将罪犯彭亚利的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如对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向本院反馈。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424

人:法官

联系电话:022-65270673

 

附:赵毅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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