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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津0116刑更13号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17 14:33:25 打印 字号: | |

罪犯冯肖肖,女,1995年11月18日出生,高中文化,无职业,户籍地山东省汶上县南站镇张杭村144号,现住址山东省汶上县如意花园小区50号楼2单元2-1101室。因犯诈骗罪,2022年6月22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判决生效后,因冯肖肖正处于哺乳期,法院准予其暂予监外执行,后冯肖肖又于2024年4月份生育,现其以正处于哺乳期为由申请继续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经立案受理。现将罪犯冯肖肖的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如对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向本院反馈。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方式: 022-65270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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